一、项目编号:11010622210200002521-XM001
二、项目名称: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85.99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剑祥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太路1号
中标金额:185.991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江苏剑祥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太路1号 | 91321282MA1NKMMM95 | 185.991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江苏剑祥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 | ES-60 pro | 38 | 4.8945万元 | 185.991万元 | 采购38套新型涉网案件取证终端 |
自用,采购38套新型涉网案件取证终端,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璐璐、苏慧君、张权、李月凤、张劲宇(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苏振,8329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9010室
联系方式:刘斌、刘美佳,010-88082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斌、刘美佳
电 话: 010-88082477
0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0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1招标文件-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docx01招标文件-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docx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 186.2 | 1批 | 采购38套新型涉网案件取证终端。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 ||||
3.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制造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 制造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 制造业 |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 |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 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工行北京百万庄支行帐 号:0200 0014 0900 6580 056备 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 ||||
12.7.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指标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 |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 |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以书面形式送达纸质文件 |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联系电话:18301394808;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9003室。 |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向中标人收取;缴纳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
28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每本加盖骑缝章,关键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 ||||
29 | 文件密封 |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壹份、开标一览表壹份。分开封装在五个独立的密封袋中。 | ||||
为便于专家评审,建议各投标人所做的投标文件目录之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分因素,制作相应的评分索引表。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进口产品(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15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价格指标 | |||
1 | 价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的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100 | 30分 |
二、商务指标 | |||
2 | 业绩 |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 | 4分 |
3 | 认证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3分 |
4 | 人员配置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人员专业水平及素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合理,人员专业水平及个人素质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较合理,人员专业水平及个人素质较高,得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合理基本,人员专业水平及个人素质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 3分 |
三、技术指标 | |||
5 | 主要技术参数 | 投标人提供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指标(标记“#”项)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提供佐证材料齐全的,得19.5分。提供权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予以佐证,有一项不满足或佐证材料不齐全或负偏离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19.5分 |
6 | 一般技术参数 | 投标人提供产品一般技术参数(未标“#”项)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 | 5.5分 |
7 | 技术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技术方案,包括对设备功能、性能、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介绍,提供新型涉网案件现场勘查及应用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方案须满足设备各方面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分:整体技术方案对需求理解深入,合理、可行有效,技术性能先进的,得7分;整体技术方案对需求理解较深入,较合理、可行有效,技术性能较先进的,得5分;整体技术方案对需求理解一般或较差,不合理、不可行,技术性能较差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 7分 |
8 | 培训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包括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安排、培训目标等方面进行阐述,根据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整体培训方案合理,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目标等的计划安排科学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整体培训方案较合理,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目标等的计划安排科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整体培训方案一般或不尽合理,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目标等的计划安排,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或不强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 7分 |
9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对质保期、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阐述,根据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分:售后服务内容详细、专业经验丰富、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服务保障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专业经验较丰富、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服务保障较详细具体,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售后服务内容描述笼统、专业经验一般、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范围、应急处理方案及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服务保障等不详细具体,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 7分 |
10 | 沟通协调 | 沟通与协调方案:合理性高、可实施性高得7分;合理性高、可实施性一般得5分;合理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没有不得分。 | 7分 |
11 | 进度安排 | 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进度控制办法和风险应对策略、有进度计划制定以及各方协调预案:方案完整细致,能够满足采购要求,可实施性强,得7分; 方案基本完整,存在表述不清楚的地方,能够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 方案有遗漏不完整,存在实施风险,得3分; 没有不得分。 | 7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详细参数 | 需求数量 |
1 | 新型涉网案件一站式智勘取证终端 | 详见下附需求1 | 25套 |
质保期:设备安装验收后2年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制造商/生产厂家 | 产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1 | |||||||
2 | |||||||
3 | |||||||
4 | |||||||
… | |||||||
总价(元)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投标报价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2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 | ||||||
合计: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