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双流区天府市民云二期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金额
6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222020000404
预算金额68.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8-81707888
中标公司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 |||
5101222020000404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双流区天府市民云二期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2号楼B座8层 | ||
中标(成交)金额 | 680,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双流区天府市民云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平台建设服务;运营服务;运维服务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吴永智、宋世迎、刘佳(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执行,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进行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26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68.4万元。2、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2020)0594号。3、监督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804726。4、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3)、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5、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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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淳化街103号第二行政办公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582761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光华中心A座1707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8-81707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女士 | ||
电话: | 028-8170788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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