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547宜兴线兴文县玉屏至河畔村路段PQI提升路面病害临时处治工程(K92+378-K95+333)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施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固定价随机抽选公告
 
1.本项目为《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规定目录外及标准限额以下工程,现通过固定价随机抽选方式选择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
 抽选人
宜宾市公路局兴文公路养护段
 项目名称 
G547宜兴线兴文县玉屏至河畔村路段PQI提升路面病害临时处治工程(K92+378-K95+333)
 建设地点
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
工 期
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个月。
 工程规模
(和/或标准)
完成G547宜兴线兴文县玉屏至河畔村路段PQI提升路面病害临时处治工程(K92+378-K95+333)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临时增加的零星工程。原则上不变更,且不突破合同总价。
 建设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
 其    他 
1.因时间紧、任务重,为有利于项目组织和管理,同一抽选申请人若同时中标市公路局实施的其他PQI提升路面病害临时处治抽选项目(宜宾段、高县段和兴文队共计6个工程项目),则其只可在已中标工程中优先选择其中任一工程,自愿选择放弃其他中标工程,且不会受到抽选人的处罚。但若其不选择放弃其他中标工程,则需保证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否则无条件接受业主处罚。
2.该工程所涉及到的试验检测、交通管制或环境保护等等费用,若超出限额,则其超出部分费用视同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原则上均不突破固定价。若施工现场环保、安全、文明不达标的,则不得计算和支付相应费用。
3.抽选申请人参与申请抽选,则视为自愿认可该抽选文件中的所有约定,费用包干使用。

3.合同段划分。
标段1
G547宜兴线兴文县玉屏至河畔村路段PQI提升路面病害临时处治工程(K92+378-K95+333)

4.资格要求。
4.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一次及以上已完成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施工业绩。
4.3其他要求:1.独立法人机构;2.本次固定价随机抽选,抽选申请人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抽选人在相关监督人的监督下组织抽选。
4.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抽选。
5.报名及获取抽选文件。
5.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抽选的申请人,将介绍信和社保证明(网上下载带签章的参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后传至邮箱ybsgljjak@163.com进行网上自愿报名。同时,通过网络自行下载获取该项目固定价随机抽选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2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0:00时起至2023年7月26日11:00时截止。
5.3 抽选人以抽选文件公布的固定总价和单价,以及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内项目以及临时增加的零星工程,并按抽选人提供的固定单价在合同总价限额内按实结算。原则上不变更,且不突破固定总价。  
 5.4 本项目抽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履约保证金见下表(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
发包价
履约  保证金
备注
标段1
固定价
一次性报价
67.88
6.788
 

6.递交抽选申请文件。
6.1 本次抽选申请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抽选申请人将抽选申请文件(单独胶装成册)和报名文件纸质盖章版于2023年7月26日11:00时以前,递交至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3号宜宾市公路局四楼会议室,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0831-2326594,同时将抽选申请文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bsgljjak@163.com。若报名文件和抽选申请文件的扫描件与纸质盖章版出现微小误差,以纸质盖章版为准;若出现重大误差则由评审小组集体决议该报名文件是否作废。
6.2 逾期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抽选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
7.随机抽选中选人。
7.1 抽选人定于2023年7月26日11:00时(抽选申请人将抽选申请文件和报名文件纸质盖章版递交至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路源街3号宜宾市公路局四楼会议室),由抽选人、参选人在相关监督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举行随机抽选活动。评审小组开启报名邮箱(若出现同一单位重复报名,以报名时间较早的资料为准),并对所有已报名抽选申请人的报名文件和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抽选申请人中随机抽选中选候选人。抽选结果明确后,立即将结果现场通知各抽选申请人。抽选申请人报名参与,则视为已同意由抽选人自行组织抽选并认可其抽选产生的结果。
7.2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不按抽选文件规定和中选通知书的内容与抽选人订立合同,不按抽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含保险保函等),或被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选行为等情形的,抽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记录不良行为。同时保留依法提起诉讼追偿的权利。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的除外。
8.其他要求。
8.1中选人收到缴纳履约保证金通知后需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6.788 万元(大写: 陆万柒仟捌佰捌拾圆整 ),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同时,中选人可以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代替现金缴纳。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出具。工程担保保函需为国有性质机构出具,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按照《宜宾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宜住建函〔2019〕443号)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抽 选 人:宜宾市公路局兴文公路养护段          
地  址:宜宾市兴文县中城镇东大街5号       
邮  编:644400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831- 8820723   13568067670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公路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831-2332254
 
宜宾市公路局兴文公路养护段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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