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20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2020年口腔动力主机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20-JQ72-W1067(01)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4月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投标。

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汇款方式提交。未按规定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

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文件》一式贰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文件中“近*年/月”、“最近*年/月”、“前*年/月”均是指以开标当日为基准点向前推算。开标日在7月1日前,上年度以前为前三年,开标日在7月1日之后的,本年度以前为前三年(含本年度),特别说明除外。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应清晰、可辨认,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资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可能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

※评标现场,投标人将通过地方税务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站等网上核实相关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投标行为,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给于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供应商发现下载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表格格式要求,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

评标结束后,预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发票、业绩合同、审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等证明材料原件,我院将视情组织核查,一经核实虚假行为的,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应清晰、可辨认,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资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可能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

提示(常见认定投标无效原因)

1.法定代表人签字处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擅自修改各类表格附件样式;

3.投标文件*号项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三、 投标文件编制”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相关材料。请各投标人务必加以注意。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拟订立的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0年口腔动力主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JQ72-W1067(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交货期限

1

口腔动力主机

详见公告附件

1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7日(0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官网(www.301hn.cn)自行下载或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管理科办公室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时,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前需在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网站注册并进行本项目投标报名,否则无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详见附件21)。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打包为压缩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要求(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对接邮箱)。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对于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的要求。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将允许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申领受理人联系方式/报名查询电话

联系人:张工

电话:0898-37330219

邮箱:hnyycgglk@163.com

(五)因防疫工作要求,重点区域来三亚市办理投标等工作相关人员必须符合国家、三亚市和军队防疫政策,否则不予受理业务事宜。

六、提交疑问截止时间、答疑回复时间

(一)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答疑回复时间:2021年05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至2021年0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后勤保障楼二层多功能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后勤保障楼二层多功能会议室。

九、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解放军总医院官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官网(www.301hn.cn网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唯一地址)、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局域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98-37330253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采购管理科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开户银行:三亚建行营业部(网转:建行三亚分行)

银行账号:46001005136059000301-400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附件:

序号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备注

1

基本要求

用于口腔科、耳鼻喉科、神经外科、骨科手术(磨削骨性组织)

2

资质认证

CFDA/NMPA/CE

3

技术和性能参数

3.1

主机电源

220V交流电源

3.2

主机屏幕

液晶触摸屏,防水设计

3.3

主机功能

可以显示转速、转向(顺、逆时针旋转)、刀头开口角度、手柄连接状态、注水量;可查询不同类型手术的数据参数,具有帮助菜单,软件可升级更新

3.4

主机自检

故障自检系统,并通过故障代码显示故障原因

3.5

开关类型

带正反转转换的脚踏开关,无级变速,可手柄切换

3.6

马达类型

高速电钻马达,耐高温高压消毒

3.7

马达重量

重量≤6.35180g,Stylus≤3.1790g

3.8

马达长度和直径

长度≤225.5px,Stylus≤194.25px直径≤50.74999999999999px,Stylus≤41.25px

3.9

马达速度

最高转速≥75,000RPM,可调节正反转

3.10

马达功率

最大输出功率≥138W,Stylus最大输出功率≥120W

*3.11

马达扭矩

最大扭矩≥41mN—m,Stylus最大扭矩≥25mN—m

3.12

电缆线

耐高温高压消毒,马达电缆两端通用

3.13

噪音水平

≤58分贝

3.14

消毒方法

预真空或常规蒸汽高温高压消毒或环氧乙烷消毒

*3.15

发热性能

不发烫,20℃环境温度下,马达6万转/分20秒开20秒关,持续25分钟马达表面温度≤40℃

3.16

转速

往复锯:最小≤1400cpm最大≥14000cpm,矢状锯:最小≤2000cpm最大≥20000cpm,摆动锯:最小≤1600最大≥16000cpm

3.17

重量

往复锯:≤300g,矢状锯:≤250g,摆动锯(ES100):≤300g

3.18

尺寸

往复锯:宽≤62.5px长≤512.5px,矢状锯:宽≤62.5px长≤437.5px,摆动锯(ES100):宽≤62.5px,长≤500px

3.19

微锯手柄

表面采用磨砂设计,指控手柄具有安全模式

3.20

锯片

厚度不大于0.3mm。锯片的设计及生产工艺有效减少锯片损坏及过早钝化风险。齿部为激光切割,非压制成型。小侧枝握持部件,防止锯片安装至摆动时掉落。包装采用颜色编码以配合微锯手柄的红色、黄色及蓝色安装提示环

3.21

注水系统

一体化注水系统,流速≥50cc/min

4

报警及安全指标

设备指标异常提示和安全报警声、光指示

5

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提供设备近三年不良事件情况(一般为厂家自报)

6

配置需求

1、综合动力系统:1.主机、2.控制脚踏、3.马达、4.电缆线、5.矢状锯手柄、6.往复锯手柄、7.摆锯手柄

7

配套医用试剂耗材

设备必须配套一次性使用医用试剂耗材时填写以下条款

7.1

是否为开放性医用试剂耗材

填写“是”与“否”

7.2

封闭配套施加耗材品规

如有一次性使用封闭医用试剂耗材,厂家自报品规

8

物联网支持功能

厂商须提供或开放设备物联网接口协议,通过该协议能够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参数设置、日志和/或波形等数据,配合医院医疗设备物联网建设工作

配合医院物联网建设需求,根据设备种类确定是否加入此项参数

9

售后条款

9.1

保修年限

≥2年,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9.2

预防性维修/定期维护保养

保修期内按维修手册要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9.3

维修响应时间

维修到达现场时间≤1个工作日(岛内)维修到达现场时间≤3个工作日(岛外)

9.4

配件报价

提供消耗性配件(年平均更换大于1次的配件)和高值配件(价格大于设备成交价5%以上)的报价清单,且高值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设备成交价的110%

配件指设备正常使用时的必备零配件

9.5

升级与软件维护

保修期内免费升级和软件维护;保修期外,原软件维护仅收工时费

9.6

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

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

9.7

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提供设备配套的维修专用工具(如有),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9.8

培训

提供使用培训和工程师培训

9.9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1

2020年口腔动力主机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关键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不作标记。*号及·号技术指标均需投标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制造商出具的产品规格表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序号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备注

1

基本要求

用于口腔科、耳鼻喉科、神经外科、骨科手术(磨削骨性组织)

2

资质认证

CFDA/NMPA/CE

3

技术和性能参数

3.1

主机电源

220V交流电源

3.2

主机屏幕

液晶触摸屏,防水设计

3.3

主机功能

可以显示转速、转向(顺、逆时针旋转)、刀头开口角度、手柄连接状态、注水量;可查询不同类型手术的数据参数,具有帮助菜单,软件可升级更新

3.4

主机自检

故障自检系统,并通过故障代码显示故障原因

3.5

开关类型

带正反转转换的脚踏开关,无级变速,可手柄切换

3.6

马达类型

高速电钻马达,耐高温高压消毒

3.7

马达重量

重量≤6.35180g,Stylus≤3.1790g

3.8

马达长度和直径

长度≤225.5px,Stylus≤194.25px直径≤50.74999999999999px,Stylus≤41.25px

3.9

马达速度

最高转速≥75,000RPM,可调节正反转

3.10

马达功率

最大输出功率≥138W,Stylus最大输出功率≥120W

*3.11

马达扭矩

最大扭矩≥41mN—m,Stylus最大扭矩≥25mN—m

3.12

电缆线

耐高温高压消毒,马达电缆两端通用

3.13

噪音水平

≤58分贝

3.14

消毒方法

预真空或常规蒸汽高温高压消毒或环氧乙烷消毒

*3.15

发热性能

不发烫,20℃环境温度下,马达6万转/分20秒开20秒关,持续25分钟马达表面温度≤40℃

3.16

转速

往复锯:最小≤1400cpm最大≥14000cpm,矢状锯:最小≤2000cpm最大≥20000cpm,摆动锯:最小≤1600最大≥16000cpm

3.17

重量

往复锯:≤300g,矢状锯:≤250g,摆动锯(ES100):≤300g

3.18

尺寸

往复锯:宽≤62.5px长≤512.5px,矢状锯:宽≤62.5px长≤437.5px,摆动锯(ES100):宽≤62.5px,长≤500px

3.19

微锯手柄

表面采用磨砂设计,指控手柄具有安全模式

3.20

锯片

厚度不大于0.3mm。锯片的设计及生产工艺有效减少锯片损坏及过早钝化风险。齿部为激光切割,非压制成型。小侧枝握持部件,防止锯片安装至摆动时掉落。包装采用颜色编码以配合微锯手柄的红色、黄色及蓝色安装提示环

3.21

注水系统

一体化注水系统,流速≥50cc/min

4

报警及安全指标

设备指标异常提示和安全报警声、光指示

5

设备不良事件情况

提供设备近三年不良事件情况(一般为厂家自报)

6

配置需求

1、综合动力系统:1.主机、2.控制脚踏、3.马达、4.电缆线、5.矢状锯手柄、6.往复锯手柄、7.摆锯手柄

7

配套医用试剂耗材

设备必须配套一次性使用医用试剂耗材时填写以下条款

7.1

是否为开放性医用试剂耗材

填写“是”与“否”

7.2

封闭配套施加耗材品规

如有一次性使用封闭医用试剂耗材,厂家自报品规

8

物联网支持功能

厂商须提供或开放设备物联网接口协议,通过该协议能够读取设备工作状态、参数设置、日志和/或波形等数据,配合医院医疗设备物联网建设工作

配合医院物联网建设需求,根据设备种类确定是否加入此项参数

9

售后条款

9.1

保修年限

≥2年,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按365日/年计算,含节假日),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

9.2

预防性维修/定期维护保养

保修期内按维修手册要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

9.3

维修响应时间

维修到达现场时间≤1个工作日(岛内)维修到达现场时间≤3个工作日(岛外)

9.4

配件报价

提供消耗性配件(年平均更换大于1次的配件)和高值配件(价格大于设备成交价5%以上)的报价清单,且高值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设备成交价的110%

配件指设备正常使用时的必备零配件

9.5

升级与软件维护

保修期内免费升级和软件维护;保修期外,原软件维护仅收工时费

9.6

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

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

9.7

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提供设备配套的维修专用工具(如有),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9.8

培训

提供使用培训和工程师培训

9.9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2.交货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3.交货方式;中标方负责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三)结算付款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待所有货物出厂验收合格并发运到位后,合同甲方凭已签章的发运接收单、发票、检验验收报告等办理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设备交货后,乙方凭发票和设备到货确认单向甲方领取协议总价的75%;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发票和验收报告向甲方领取协议总价的10%;本项目结算完成后,乙方凭借发票向甲方请款15%。

(四)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50000.00元 (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等于),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一)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3、“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4)。

(六)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均通过解放军总医院官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官网(www.301hn.cn网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唯一地址)、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局域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内容

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需要推迟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一)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组成(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1、价格文件包括:

1)开标一览表(附件1)

2)报价明细表(附件2)

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2、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附件3)

2)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附件4)

3)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附件5)

4)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6)

5)交货清单(附件7)

6)易损易耗件清单(附件8)

7)售后服务承诺(附件9)

8)保密承诺书(附件10)

9)近3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附件11)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11)生产厂家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生产厂商投标无需提供))

3)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附件12)(进口产品:报价方应是该货物生产制造企业或国内分支机构授权的一级代理、或一级代理直接授权的区域代理。国产产品:报价方必须是一级代理或一级代理直接授权的区域代理。生产制造企业可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5)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需提供,如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6)特殊行业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认证证书(所投产品不涉及的无需提供)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除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外,投标人需现场携带一份以便招标方验明身份,附件13)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除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外,投标人需现场携带一份以便招标方验明身份,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附件14)

9)近一年银行账户季末对账单

10)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11)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1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1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5)

1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16)

15)投标人财务数据情况汇总表(附件17)

16)投标人申明承诺函(附件18)

1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1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投标人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供《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资格证明文件中社保、纳税如仅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仅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审计报告如仅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仅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表评分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不全不得分。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3、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密封、胶装。其中,价格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

投标人应自带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每包单独密封;

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价格文件除外)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2)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4)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80日内保持有效。

2、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招标人可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六)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和税金。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人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每个项目各品种物资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其投标报价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500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开户银行:三亚建行营业部(网转:建行三亚分行)

银行账号:46001005136059000301-4001

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银行转账或网银汇款方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招标人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5)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1、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4、投标人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人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时间为准。

5、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

3、开标时,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唱出的内容。

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招标人同时做开标记录。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分为技术评审组和商务评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评标原则

(1)评标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一视同仁;

(3)综合比较货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评审排序结果;

(4)报价最低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和商务评审(商务技术评审表审查表)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投标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

医疗设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检 查 项 目

投标方1

投标方2

投标方3

资格性审查

1

投标单位“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满3年)、银行账户季末对账单(近1年)、纳税汇款凭证(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汇款凭证(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审计报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

投标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生产厂商投标无需提供)

3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

报价方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报价方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5

报价方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6

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需提供,如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7

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8

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1)进口产品:报价方应是该货物生产制造企业或国内分支机构授权的一级代理、或一级代理直接授权的区域代理。(2)国产产品:报价方必须是一级代理或一级代理直接授权的区域代理,生产制造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可直接投标

9

其他资格性审查内容,特殊行业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认证证书(所投产品不涉及的无需提供)

符合性审查

1

投标文件密封

2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3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4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5

投标保证金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6

*号指标是否满足招标要求(如本项目技术要求不涉及*号指标,则该项不做审查)

综合判定

说明:1.合格的以“√”表示,不合格的以“×”表示并注明原因;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或者本表中相关证明材料不清晰的,该报价方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注:如投标单位纳税、社保、财务审计报告缺项和供应商声明等非实质性问题,经其他渠道查实有效的,不纳入废标。

评审专家签名/评审时间:

(单个产品)商务技术评审表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得分

商务评审

价 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30

产品

业绩

比较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以提供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10份三甲医院销售合同并附对应的银行存款进账凭证复印件。报价方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报价方销售合同。报价方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报价方代理销售合同,或提供生产企业销售合同;提供生产企业销售合同时,报价方代理销售合同无效。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无效。业绩得分=(所投产品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基准业绩=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所投产品有效合同累计销售最高数量

4

企业

规模

1.根据报价方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进行评分,第一名得1分,依次递减0.2分。

1

2.根据报价方近三年缴纳社保金额由大至小排名,第一名得1分,依次递减0.2分。

1

信 誉

1.报价方近两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0.5分,其他得0分。

0.5

2.报价方近一年获得银行颁发的资信(信用)等级证明,级别最高的得0.5分,其他得0分。

0.5

财务状况

根据报价方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排名,第一名得1分,依次递减0.2分,净利润为负值的得0分。(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1

报价方性质

报价方是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的得标准分值,不是的得0分。

2

技术评审

技术力量

1.提供所投产品技术专利证书(不包括外观专利)的1项得0.2分,最多得标准分值。

1

2.所投产品具有CE认证的得标准分,没有得0分。

1

3.所投产品具有FDA认证的得标准分,没有得0分。

1

4.所投产品的同种产品投放市场时间最早的得标准分值,依次递减0.5分。(以生产企业生产该种产品首次获得的CFDA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起始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

2

5.所投产品品牌入围最近年度“中国医疗设备行业数据及售后服务调查”三等甲级医院推荐品牌,排名最靠前的得标准分值,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提供证明材料)

1

6.所投产品入围最近年度“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发布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目录”得标准分值,其他得0分。(提供证明材料)

1

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参数满足偏离情况

可以量化排名的*号、?号和一般指标的正偏离评分规则:按偏离程度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得标准分值,排名第二按标准分值的25%递减得分,依此类推,排名第四名之后的正偏离为0分。(三分之二以上技术专家认定正偏离对产品性能没有实质意义的指标值,可以不列入排名,得分一致,但须备注:正偏离无实质意义)

可以量化排名的?号指标和一般指标负偏离评分规则:按偏离程度由低到高排名。只有1家负偏离的,得分为负标准分值;有2家负偏离的,排名第一得标准分值的负50%分,排名第二得负标准分值;有3家负偏离的,排名第一得标准分值的负33%分,排名第二得标准分值的负66%分,其余依次类推;有4家及以上负偏离的,排名第一得标准分值的负25%分,排名第二得标准分值的负50%分,其余依次类推,最低得负标准分值。

?号和一般指标,负偏离项合计超过评审指标项总数4项以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参数满足偏离情况”总得分为0分。

是否判断评分规则:适用于?号和一般指标中不便量化排名的,满足要求的得标准分值,不满足的得0分。

1基本要求:用于口腔科、耳鼻喉科、神经外科、骨科手术(磨削骨性组织)

1

2主机电源:220V交流电源

1

3主机屏幕:液晶触摸屏,防水设计

1

4主机功能:可以显示转速、转向(顺、逆时针旋转)、刀头开口角度、手柄连接状态、注水量;可查询不同类型手术的数据参数,具有帮助菜单,软件可升级更新

2

5主机自检:故障自检系统,并通过故障代码显示故障原因

2

6开关类型:带正反转转换的脚踏开关,无级变速,可手柄切换

2

7马达类型:高速电钻马达,耐高温高压消毒

2

8马达重量:重量≤6.35180g,Stylus≤3.1790g

2

9马达长度和直径:长度≤225.5px,Stylus≤194.25px直径≤50.74999999999999px,Stylus≤41.25px

2

10马达速度:最高转速≥75,000RPM,可调节正反转

2

11马达功率:最大输出功率≥138W,Stylus最大输出功率≥120W

2

12*马达扭矩:最大扭矩≥41mN—m,Stylus最大扭矩≥25mN—m

4

13电缆线:耐高温高压消毒,马达电缆两端通用

2

14噪音水平:≤58分贝

2

15消毒方法:预真空或常规蒸汽高温高压消毒或环氧乙烷消毒

2

16*发热性能:不发烫,20℃环境温度下,马达6万转/分20秒开20秒关,持续25分钟马达表面温度≤40℃

4

17转速:往复锯:最小≤1400cpm最大≥14000cpm,矢状锯:最小≤2000cpm最大≥20000cpm,摆动锯:最小≤1600最大≥16000cpm

2

18重量:往复锯:≤300g,矢状锯:≤250g,摆动锯(ES100):≤300g

2

19尺寸:往复锯:宽≤62.5px长≤512.5px,矢状锯:宽≤62.5px长≤437.5px,摆动锯(ES100):宽≤62.5px,长≤500px

2

20微锯手柄:表面采用磨砂设计,指控手柄具有安全模式

1

21锯片:厚度不大于0.3mm。锯片的设计及生产工艺有效减少锯片损坏及过早钝化风险。齿部为激光切割,非压制成型。小侧枝握持部件,防止锯片安装至摆动时掉落。包装采用颜色编码以配合微锯手柄的红色、黄色及蓝色安装提示环

1

22注水系统:一体化注水系统,流速≥50cc/min

1

23报警及安全指标:设备指标异常提示和安全报警声、光指示

1

售后服务

免费保修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得0.5分,最多得标准分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履行保修承诺的,相关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免费保修期满后方可退回质保金)

3

零配件支持:提供零配件全国统一报价,军队用户更换配件价格不超过统一报价的70%。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主要零配件价格排名,报价最低的得标准分值,其余排名依次按标准分值的25%减分,最低得0分。三分之二以上技术专家认为报价不合理的得0分。

2

按照报价方承诺的零配件保证供应时间长短排名,时间最长的得标准分值,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

1

到位维修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对维修所投产品的到位维修响应时间排名,三分之二以上技术专家认为合理且最快的得标准分值,依次按标准分值25%比例递减,最低得0分。三分之二以上技术专家认为不合理的得0分。

1

保修期外维修费用:保修期外的包修费用及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按厂家自报排名,费用最低的得标准分值,依次按标准分值25%递减,最低得0分。

1

技术支持和服务网点:

1.产品和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广泛普及度,提供指定地点的现场服务支持,具备全国各主要省份的售后服务网络和对应的24小时服务支持热线且技术力量能满足部队维修服务需求的得1分,不满足得0分;2.根据服务网点数量排名,第一名得1分,依次按标准分值25%递减,最低得0分。

2

评审专家签名/评审时间:

4.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1)审阅招标文件。重点审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无效投标条款、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细则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审查项目见《医疗设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审查项目见《医疗设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4)解释与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主要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2)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解释澄清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倒序进行。投标人澄清材料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招标人书面解释。招标人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

(5)商务、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法评审时,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技术评委只能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委只能按照商务评审标准作商务评审。

(6)价格评审。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前款(六)投标报价有关要求认定;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委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价格文件进行评审。

(7)复核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资料和文件逐一进行复核。对排名前3名的预中标人、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超预算以及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8)评标委员会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预中标人。

(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名单、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候选中标人排序、报价汇总表,以及推荐候选中标人的理由,尤其是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情形,超预算以及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10)宣布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预中标人名称、排序和投标报价,以及无效投标人名称和无效投标理由。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疑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现场予以解答。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

(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

(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6.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投标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3)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5)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6)投标人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关键商务条款要求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1)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7.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1)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8.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前述第5条情形除外);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其他未满足对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要求的情形。

9.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3)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5)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参加军队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致使该供应商受到处罚期间,该代理人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6)代理人同期(180天以内)代理2家以上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的;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采购预算、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的;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15.开标后对下列情况,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按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分析原因。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可直接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至少2轮谈判、供应商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组织评审。

(2)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时,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满足单一来源条件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将该项目在军队采购外网上公示1周(涉密项目除外),无其他供应商响应时,报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3)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参数、采购预算编制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者认定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予以废标,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报采购管理部门处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分析原因;一般情况下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应当予以废标。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报价客观合理的,可以继续评审,并出具评标报告。

(5)部分投标人报价超采购预算的,应当继续进行评审。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未超采购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超采购预算的,报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6)同一需求部门(单位)同一经费来源的同类物资,部分产品单价或者金额超采购预算,但中标总金额未超采购预算的,不视为需求部门(单位)不能支付。

1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六、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二)质疑由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诉由军队采购投诉处理办公室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三)招标人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卢工/李工/刘工

2、电 话:0898-37330251

3、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行政楼4楼审核监管办公室

(四)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截止时间起7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六)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七)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质疑处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质疑限期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八)质疑处理机构应当自质疑签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质疑处理机构在作出书面答复之前,可以采取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质疑人通报初步处理结果。供应商认可处理结果的,可在出具书面申请后撤回质疑或者放弃质疑,质疑处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九)供应商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质疑处理机构应当驳回质疑:

1、无具体的质疑事项,或者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内容涉及评审工作细节、其他供应商投标资料等保密事项且无法提供信息的合法来源的;

3、质疑已经处理并明确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质疑处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无效质疑情况记录存档。

(一)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干扰军队采购活动的,质疑处理机构可以申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罚。

(二)对质疑处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机构未答复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质疑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队采购投诉处理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10-66885873,010-88618759,投诉网址: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官网(www.301hn.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招标项目中标人,对按中标比例确定中标人的采购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按照评审排序依次确定2家以上投标人为中标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2、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列为“黑名单”),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解除合同后,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招标人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中标数量。

(二)中标通知

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

(三)中标服务费

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下发的(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收取。按招标代理机构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代理费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中标服务费的缴纳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以银行转账缴纳,否则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4、汇款指定账户,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02 0000 0044 30372,行号:314588020041。

八、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澄清承诺、说明、补正和《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四)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

(五)本次招标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起始时间自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处罚起始时间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可以继续执行。自处罚起始之日起,采购机构发给相关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自动失效。

九、产品质量检验验收

(一)产品生产过程中,合同甲方代表可组织质量监督检验,中标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二)产品发货前,中标人应当进行产品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合同甲方申请发货。

(三)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合同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中标人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合同甲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合同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十、解释权限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拟订立的合同样本

甲方(买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乙方(卖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协议术语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据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协议: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1.2附件:是指与本合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3货物:系指乙方按协议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4双方:指甲方与乙方。

1.5检验:指甲方收货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对协议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6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协议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1.7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8违约责任:指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9索赔:指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1小时或天:本协议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天”指日历天数。除非有明确要求,时限的最后一天截止时间应当日24小时。

2.协议内容

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

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价格:币种(人民币)

协议总价为:¥ (大写:),此价格为CIP价格。

3.产品的功能及详细的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4.交货

4.1如无特殊说明(EXW方式),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装卸等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协议价中。

4.2乙方应办理货物从出厂至运抵交货地点的保险,费用已含在协议价中。

4.3乙方应在货物全部发货后24小时内将:a)协议编号,b)商品名称,c)数量,d)毛重,e)发票金额,f)运输工具名称,g)发货时间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4.4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签署收货单后为收货完毕,收货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4.5货物进场后由甲方负责保管。

4.6交货时间:协议生效后天或接到甲方书面发货通知后天

4.7交货地点:海南省三亚市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4.8运输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交货时间确定。

5.付款条件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待所有货物出厂验收合格并发运到位后,合同甲方凭已签章的发运接收单、发票、检验验收报告等办理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乙方账户。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设备交货后,乙方凭发票和设备到货确认单向甲方领取协议总价的75%;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发票和验收报告向甲方领取协议总价的10%;本项目结算完成后,乙方凭借发票向甲方请款15%。

6.合同起止时间

20XX年 月日至20XX 年 月日。

7.包装

7.1须采用坚固的新木箱或其它合适的材料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应在每件包装表面上,乙方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墨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收货人名称;协议号;发货标记;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kg)、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以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吊装点”等字样。由于包装不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7.2下列资料置于设备的包装箱中:

(1)质量合格证明1份

(2)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

8.质量保证

8.1乙方须保证货物系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如标准不一致,则执行较高标准)上等材料和头等工艺制成而且全新、未曾用过,并在所有方面完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所要求的功能,乙方并保证本协议订货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在以下8.3款所指的质量保证期内运转良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8.2根据质量检验的结果,如果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数量、质量、规格、配置及安全保密性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内在缺陷或用料不妥等,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8.3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为个月,或全部设备到齐并经甲方签收日起算个月。前款两种约定以先到日期为准。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的部件或损坏的部件(因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致损除外),更换的零部件的12个月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其产品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更换。

8.4如无特殊声明(质量保证期为个月以上),质量保证期为个月内,免费提供维修保养。维修保养内容包括:

1)每年提供二次定期保养。保养须在非繁忙时间进行。

2)24小时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日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

3)接到故障通知后,维修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普通零配件更换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大体积零配件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时间从乙方接到故障通知时起计算。“故障通知”方式以电话或其它书面方式均有效。

8.5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伴随服务

9.1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协议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工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2乙方应提供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包括在协议总价中。

10.备件

备品备件要求:乙方承诺在设备投入使用年内,保证备件的供应,乙方始终能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不高于投标承诺的价格让利标准)提供优质的备件。

11.检验和索赔

11.1在货物制造期间,甲方或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可以赴乙方制造工厂(含主要设备供应商)检查与本工程有关的加工和组装工作。甲方的授权代表有权检查、试验及检验材料和加工工艺,检查按协议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制造过程。

11.2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应在对所提供货物出厂前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参与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并获取试验结果。

11.3开箱检验:货物抵达现场后按照装箱清单进行清点检验。开箱检验时,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医学工程科组织甲乙双方两方参加。如果发现规格或数量与协议规定有不一致,乙方应及时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三日内到现场进行核对,否则将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检验结果。

11.4在本协议第8.3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或由某种原因造成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用料不妥,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11.5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不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下述1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须另外支付。

11.6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乙方颁发验收合格单据。

1)乙方已提供了协议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货物符合规格书中的规定,性能满足要求;

3)性能试验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符合验收标准。

12.索赔解决办法

如货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应由乙方负责,而甲方按照本协议第8条和第11条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或索赔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按下列方式理赔:

12.1同意甲方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协议原价中受影响并已收取的部分偿还甲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租、码头卸费以及保管退货所需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12.2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12.3免费调换因产品本身质量恶劣,影响使用的货物。所换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对所换货物的质量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第8条的规定,保证在替换后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12个月内运转良好。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的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协议履行受阻时,相关的履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遇有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话、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最快的方式传给另一方核查和确认,对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60天以上的,双方应就继续履行协议的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协议。

14.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异议或争端。协议不成的提交海南省仲裁委员会三亚仲裁院裁决。

15.转让和分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16.违约终止协议

16.1除协议条款第13条和第16.3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协议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协议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率为每天按延误部分价格的0.5%,一旦延误天数达到30天,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16.2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在此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6.3如果甲方根据前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协议,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且乙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16.4如果无故拖延付款,赔偿费率为每天按延误部分价格的0.5%,一旦延误天数达到30天,乙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16.5如果甲方根据前款的规定,终止未送货部分货物的协议,甲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仓储费等。且甲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17.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变更指示

18.1在协议约定的交货期30天前,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对以下事项进行变更:

1)协议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交货地点;

3)交货时间;

4)交货数量;

5)乙方须提供的服务。

乙方应该在5天内予以确认同意,在供货规格和数量不变情况下,不收取任何费用,按最短供货周期进行及时供货。

18.2当供货清单中数量发生变更时,甲方只依据变更洽商进行数量的调整,货物单价均不变。

18.3甲方保留变更交货时间的权利,如果甲方提出变更交货时间,乙方应该在5天内予以确认同意,并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按最短供货周期进行及时供货。

18.4乙方有义务随时跟进现场情况,提出合理交货时间,经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医学工程科组织甲方、乙方确认同意后,按批准的交货时间及时供货,并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18.5如果甲方在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毕后要求增加功能及其它要求,乙方应积极以优于中国市场的价格提供产品及服务。

19.协议修改

如对协议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协议修改书。

20.通知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话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指明的地址。

21.计量单位及协议语言

21.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2本协议、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及与协议有关的文件均以中文书写。

22.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3.协议生效及其它

23.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3.2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23.3本协议的附件,以及对本协议条款所作的修改、补充和改动均应以书面形式制作,并由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具相等效力。

24.知识产权

24.1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4.2乙方为本协议项下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5.保密与宣传条款

25.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5.2不做与本工程有关的不实宣传。

26.技术规格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招标文件或本协议中没有提及的适用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最新版本标准。

27.技术资料

协议项下技术资料以下列方式交付:

27.1货到时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协议设备或仪器相符的中文或中英文技术资料2套及其电子文件(以光盘制作)1套给甲方:如目录索引、样本、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

27.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提供给甲方。

27.3设备安装基础制作说明及平面图纸应在签订协议后7日内提供给甲方。

27.4技术资料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协议价中。

28.调试与试运行

28.1乙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28.2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应具备在指导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所需的特殊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等。

28.3试运行内容如下:

1)设备的所有功能性运行;

2)运行和检测安全保密装置。

29.协议组成及解释顺序

下述文件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9.1中标通知书;

29.2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  址:三亚市海棠湾镇解放军总医院 海南医院

地  址

联系电话:0898-37330815

电  话:

传真:0898-37330812

传  真:

户名:

账户信息:

开户行: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协议特殊条款

协议特殊条款是协议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协议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协议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定义

1.1(5) 买方:本协议买方系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1.1(6) 卖方:本协议卖方系指:中标人

1.1(7) 现场:本协议项下的设备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统一安排

6、交货方式

6.1 本协议项下的设备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9、付款条件:签订协议后,按协议规定由海南医院财务部门付款。

*11、质量保证:协议项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从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之日算起,投标人必须对设备提供免费保修,如果引进产品不符合协议规定配置要求或在安装试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故障等问题,生产厂商无条件接受退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对质量保证期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无要求的质量保证期至少为1年;终生维修,保修期后,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免人工费。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价格构成表

附件3:投标函

附件4: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附件5: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附件6: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附件7:交货清单

附件8:易损易耗件清单

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10:保密承诺书

附件11:近3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

附件12: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

附件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1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附件17:投标人财务数据情况汇总表

附件18:投标人申明承诺函

附件19:质疑函

附件20:投诉书

附件21: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金额

(含税)

交货时间

备注

口腔动力主机

1

合 计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说明:金额=单价×数量,投标总价=金额之和。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价格构成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货 物

名 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总价

价 格 组 成

单价

直接材料费

外购成件费

燃料及动力费

直接人工费

废品损失费

管理费用

利润

税金

备件工具费

安装调试费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口腔动力主机

1

货物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

说明:1.项5=项6×项4

2.项6=项7+项8+项9+项10+项11+项12+项13+项14+项15+项16+项17+项18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函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并对(包号或货物名称)进行投标。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其中,《价格文件》2份单独密封提交。

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本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180日内有效。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部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数据或信息。

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主要部件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性能用途说明

备注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部件名称

技术指标参数

要求

技术指标参数

响应

偏离

备注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指标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

说明

1

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2

售后服务

3

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4

付款及结算方式

5

保健支持(对将来的保健承诺)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2.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交货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原产地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易损易耗件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易损易耗件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价

原产地

备注

合计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件9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对照商务评审表中售后服务评审项自行编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保密承诺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近3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用户

名称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包括同类项目,产品名称、型号等)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合计

备注:1.同类项目指本次招标的产品或同类产品。合同有效金额是指合同中本次招标的产品或同类产品金额。

2.投标人应附销售合同复印件,按合同有效金额由高到低顺序装订,包括: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产品信息页。

3.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参考格式)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招标编号)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设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经销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制造商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制造商代表部门职务______________

附件1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附件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企业性质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单位简介

及 机 构

单位优势

及 特 长

职工

总数

生 产 工 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性质

生 产 性

万元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主要设施

设备情况

企 业 财

务 情 况

年度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主 要 货 物 状 况

货物

名称

上年产量

上年销售值

(万元)

主要用户

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附件16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万元)

占全部股份比例

备注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7

投标人财务数据情况汇总表

年 度

数据项目

三年平均数

数据位置页码

资产总额

净资产总额

净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负债率

2020年度1-12月累计纳税总金额

2020年度1-12月累计缴纳社保总金额

2020年度1-12月累计缴纳社保人次

2020年1-12月缴纳社保的人均金额

说明:1.投标人依据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如实填写。

2.“数据位置页码”栏中明确证明材料数据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3.数据有误的,可能直接导致评审项目得0分。

附件18

投标单位申明承诺函

我公司自愿参加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组织的军队采购活动编号、项目,并对公司诚信作出如下申明及承诺:

一、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自愿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三、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等,造假或篡改相关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四、我公司申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至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隐瞒任何不良经营记录和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五、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9

质 疑 函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针对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现就以下问题提出质疑:

一、

二、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0

投 诉 书

投诉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日期:

被投诉人名称:

针对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现就以下问题提起投诉:

一、

二、

……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质疑函复印件

3.质疑答复书复印件

附件21

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参与项目

项目编号

企业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可留多个)

通信地址

传 真

邮 箱

参与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是否符合条件(购买人勾选)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截止投标时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 不符合□

备 注

申领人签字

(手签)

电话:(可留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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