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资产2024年度另类投资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02315C01/项目编号:CP-TPG-2024-S2-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平资产2024年度另类投资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02315C01/项目编号:CP-TPG-2024-S2-018),招标人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平资产2024年度另类投资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拟选择5-11家优质供应商为其提供另类投资项目所需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 预算金额:人民币1150万元。
2.4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中标供应商数量:选取5-11家。
2.7 服务地点:北京、深圳、上海、香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还须提供其总所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中仅允许其中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否则该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 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投融资法律服务项目(投融资法律服务案例范围:另类项目投融资法律服务,包含债权投资计划类、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类、股权投资计划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类的其中一种服务案例;不包含独立监督人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双方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不符合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仅允许提供一个律师团队,若提供多个团队,仅按排序第一的团队进行评审。投标人提供的律师团队应至少包含1名合伙人、1名主办律师及1名协办律师。须提供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至少包含首页及合伙人姓名页的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所有团队成员的本科或以上学历证明(若为国内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伙人及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证书所示执业机构须为投标人)等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分所,则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所示的负责人和派驻律师视同为合伙人;
3.4 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执行期内提供的律师团队能在北京、深圳、上海、香港其中一地为招标方提供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6 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供应商库负面清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 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 “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 “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座。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文件如采用邮递方式送达的,请务必提前寄出并通知招标代理项目联系人,保证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5.5 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ntaiping.com/)完成注册。
5.6 投标保证金:11000元人民币。
6.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ntaiping.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st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7层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02315
联 系 人:王玮、张淑云、陈泽斌、李心恺、闵代道
电 话:13510939559、13760476359
电子邮件:wangw@gcbidding.com、zhangsy@gcbidding.com
9. 质疑、投诉、复议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9.1 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s://www.chengezhao.com/)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联系人: 王玮
电子邮箱: wangw@gcbidding.com
联系电话:13510939559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座
9.2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jma@cntaip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7层
9.3 复议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所在公司采购部门提起复议。投标人复议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复议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复议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老师
电子邮箱:cgts@cntaip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7层
招标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