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43
预算金额112.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谌志轩0591-226266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43002
地区:
闽侯县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8-14 13:44:17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43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1-26 17:50:12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项目地点:
闽侯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扩建仓容量为5万吨的浅圆仓及配套建设提升塔、辅助生产设施等

项目联系人姓名:
谌志轩

联系方式:
0591-22626663

资金来源:
9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43002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8-14 13:44:17

招标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闽侯县

招标人名称: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1007297229808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16704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含设备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生产工艺设备的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含生产工艺流程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协调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工艺设备采购、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标段



标段1: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

标段(包)编号:
E3501210102802043002001

标段(包)分类:
总体规划

标段(包)名称: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

标段(包)内容:
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含设备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生产工艺设备的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含生产工艺流程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协调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工艺设备采购、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贰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贰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 〔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12.2075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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