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sgz-22-27
预算金额6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老师023-6189669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采购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5日
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执行编号:RSGZ-22-27
二、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2月5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附件
方式或事项:
详见附件
五、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10:30
开标地点: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采购经办人:袁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727392
采购人地址:/
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189669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云柏路2号
八、附件
劳务派遣机构入围报名表.docx
劳务派遣机构入围报名表.docx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公告(1).docx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公告(1).docx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招标文件(发出版).doc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招标文件(发出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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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75800890838388736
签字日期:供应商经办人(盖章或签字):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发售报名表
项目编号:RSGZ-22-27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邮箱 | |||
单位地址 | |||
报名说明:1.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北部新区翠云云柏路2号联盛大厦招标部递交报名表(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备注单位名称)、《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发售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46885479@qq.com(邮箱)。 | |||
附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
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5日- 2022年12月16日17:00(工作时间) | |||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
2.1项目概况:采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2023年至2025年劳务派遣机构入围,采购评分前3名为入围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已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为公司提供劳务派遣管理服务。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2服务期限:入围资格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和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没有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②提供所要求的各项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备查(承诺书除外);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特别提醒: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对招标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
4.3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4.3注册成功后,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将《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4688547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全称),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后,通过邮箱发送收款账户至供应商。到账后报名成功。4.2报名方式:根据招标人内部管理规定,首次报名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入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cpmsx.e-chinalife.com/xycms/),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报名申请材料(相关程序及说明详见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首页《报名供应商申请须知》)进行注册登记。未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登记的,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或投标无效。4.1获取标书方式: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③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30。递交地址: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5.1递交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00至2022年12月27日10:30。5.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采家》、《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钉钉视频直播,各投标人不派人到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时间截止前30分钟通过邮件方式发送钉钉入会口令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内。请各投标人手机或电脑提前下载钉钉APP完成注册,请开标时间前输入入会口令进入会议。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感染风险,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接受邮寄投标文件(邮寄请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司项目联系人收到投标文件)或者在联盛公司大门口递交文件后离开。邮寄地址: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部【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收件人陈老师,收件电话023-61896692。
2022年12月5日电话:023-63825529联系人:邱老师监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督办公室电话:023-68727392电话:023-61896692联系人:袁老师联系人:陈老师
从供应商注册处登录从供应商注册处登录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切记要选择为“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然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充相关信息及上传材料。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切记要选择为“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然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充相关信息及上传材料。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注册说明: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切记要选择为“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然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充相关信息及上传材料。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切记要选择为“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然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充相关信息及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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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名-基本信息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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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是否三证合一: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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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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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 | 验证码 | 9us3 | 9us3 | 9us3 |
报名须知:
申请成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需要以下材料:
一)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应具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意:提交电子材料并不意味着报名成功,请与拟报名项目的项目经办人联系递交纸质原件材料。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RSGZ-22-27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
1.招标条件3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二月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2资金来源111.1项目概况111.总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1.8计量单位121.7语言文字121.6保密121.5费用承担11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1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32.1招标文件的组成122.招标文件121.11分包121.10投标预备会121.9踏勘现场12
3.5资格审查资料143.4投标保证金133.3投标有效期133.1投标文件的组成133.投标文件132.3招标文件的修改13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4.2投标文件的递交1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4.投标143.7投标文件的编制143.6备选投标方案14
7.合同授予156.3评标156.2评标原则156.1评标委员会156.评标155.开标15
8.1重新招标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7.4签订合同167.3履约保证金157.2中标通知157.1定标方式15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6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6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6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69.纪律和监督16(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6
2.1初步评审标准212.评审标准211.评标方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1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9.5投诉17
3.4评标结果22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23.2详细评审223.1初步评审213.评标程序2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
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技术部分41一、资格及商务资料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五章商务、服务要求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
2.1项目概况:采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2023年至2025年劳务派遣机构入围,采购评分前3名为入围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已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为公司提供劳务派遣管理服务。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2服务期限:入围资格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和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没有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②提供所要求的各项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备查(承诺书除外);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特别提醒: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对招标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
4.3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4.3注册成功后,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将《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4688547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全称),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后,通过邮箱发送收款账户至供应商。到账后报名成功。4.2报名方式:根据招标人内部管理规定,首次报名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入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cpmsx.e-chinalife.com/xycms/),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报名申请材料(相关程序及说明详见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首页《报名供应商申请须知》)进行注册登记。未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登记的,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或投标无效。4.1获取标书方式: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③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30。递交地址: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5.1递交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0:00至2022年12月27日10:30。5.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采家》、《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钉钉视频直播,各投标人不派人到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时间截止前30分钟通过邮件方式发送钉钉入会口令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内。请各投标人手机或电脑提前下载钉钉APP完成注册,请开标时间前输入入会口令进入会议。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感染风险,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接受邮寄投标文件(邮寄请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司项目联系人收到投标文件)或者在联盛公司大门口递交文件后离开。邮寄地址: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部【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收件人陈老师,收件电话023-61896692。
2022年12月5日电话:023-63825529联系人:邱老师监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督办公室电话:023-68727392电话:023-61896692联系人:袁老师联系人:陈老师
从供应商注册处登录从供应商注册处登录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切记要选择为“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然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充相关信息及上传材料。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切记要选择为“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然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充相关信息及上传材料。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注册说明: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切记要选择为“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然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充相关信息及上传材料。归口单位及该项目所属单位切记要选择为“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然后按照页面要求,填充相关信息及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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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省分公司。 | 省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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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所属单位: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机构类型: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是否三证合一: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登录号: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密码: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西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成都保险研修院数据中心 | |||||||||||
*确认密码: | 研发中心 | |||||||||||||
*公司全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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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 | 验证码 | 9us3 | 9us3 | 9us3 |
报名须知:
申请成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化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需要以下材料:
一)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应具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意:提交电子材料并不意味着报名成功,请与拟报名项目的项目经办人联系递交纸质原件材料。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4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 |
1.1.5 | 服务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适用为公司提供劳务派遣管理服务。 |
1.3.2 | 服务期限 | 入围资格有效期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
1.4.2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异议及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2022年12月12日10:00时前以匿名电子邮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546885479@qq.com。(质疑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
1.10.3 | 招标人答复及答疑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12月12日18:00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资料。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年12月12日10:00时前在以匿名电子邮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546885479@qq.com。(质疑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0:00 时至10:30 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壹万贰仟元(RMB 12000元) 形式:电汇或转账,由投标人自行转入招标文书所提供的帐户内(注明招标编号 “RSGZ-22-27”。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的17时00分(超过该时间节点后到帐的投标保证金将拒收)提交账户名称: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设银行重庆观音桥支行鲤鱼池分理处账 号:50001063800059888888联 系 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61896658 投标保证金退还:1、中标结果公示期后无异议,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 1、所有退还的保证金一律不退现金,公对公办理。 2、每月底20以后至下月初1号前,为招标代理公司关帐时间,不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当月开标项目保证金次月退还。 3、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为投标人的来款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递交一份投标单位账户信息和转账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承诺书除外)。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 项执行。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含所有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注:1)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
3.7.5 | 装订要求 | 1.投标文件内容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同时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用信封封装,注明项目名称并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大袋。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U盘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2. 若“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3. 如若资料较厚,可以增加相应的袋子,但装订、密封必须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的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内容用白纸打印后,粘贴在投标文件大袋的封面上)。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 | 在本须知前附表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楼2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楼2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
5.2 | 开标程序 | 1. 宣布开标会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6.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7.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 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保证金 | 1.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支付。2.履约担保金的金额:贰万元。3. 履约担保金账户及账号:户 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账 号:31000201292000166144.提交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5.违约责任:如中标单位未按以上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诚信行为,并作为无故弃标处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退还方式:服务期完后15日内无息退还。 |
8.1 | 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6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代理费 | 本次招标代理费为19500元,由所有中标单位平均分摊缴纳,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10.2 | 服务计费 | 每个项目按合同单独计费,据实结算。 |
10.3 | 支付方式 |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按月结算,当月支付,结算金额=实际派遣人数*成交单价 |
10.4 | 单价最高限价 | 60 元/人/月。(注: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
10.5 | 其他 | 本次招标中入围的单位在后续服务过程中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任务安排,不得以地点过远、人手不足等理由拒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
10.6 | 中标单位的确定 | 经初步评审合格投标单位6家及以上时,取排名前3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2本项目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责令停业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6保密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既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费用承担(8)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7)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6)因合同纠纷或质量纠纷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
1.9踏勘现场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1.10.3招标人答复及答疑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提出异议及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商务、服务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招标文件的澄清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招标文件的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按废标处理。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缴纳形式、缴纳截止时间、缴纳方法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
3.5资格审查资料(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提供的投标文件虚假或者不实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除外。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评标委员会6.评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7.3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须知第7.5.1项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4.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6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5、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4.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4.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4.1质疑投标人参与了招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4、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7、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6、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监督部门投诉。5.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也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顺序排序。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格式、顺序及内容要求进行填写;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 3.7 款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承诺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商务、服务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1)单价投标报价20分(2)商务部分40分(3)技术部分40分 | |
3 | 评标程序 | 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属于重大偏差,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3.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6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得分高的前3家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 |
3.2.1(1) | 单价投标报价(A)20分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单价最高限价的,则单价投标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除外)的单价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单价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废标)的单价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单价投标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2) | 商务部分40分(B) | 项目业绩(22分) | 1)满足资格要求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提供项目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年均派遣服务人数在400人及以上,得12分;年均派遣服务人数在300人及以上,得9分;年均派遣服务人数在200人及以上,得5分;年均派遣服务人数在200人以下,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
3.2.1(2) | 商务部分40分(B) | 服务能力(13分) | 投标人在重庆有固定公司、分公司或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应与投标人的人员规模相适应。在重庆各区县有10家及以上分支机构得13分;有7-9家分支机构的,得10分;有4-6家分支机构的,得7分;有3家及以下分支机构的,得4分;没有分支机构的,不得分。(提供公司或办公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
3.2.1(2) | 商务部分40分(B) | 企业管理 (5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
3.2.1(2) | 技术部分40分(C)以所有评 委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10分) | 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情况报告,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优得8-10分,良得4-8分(不含),差得0-4分(不含)。 |
3.2.1(2) | 技术部分40分(C)以所有评 委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 组织管理方案 (10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组织管理方案:项目管理形式、管理人员资历、组成等情况的全面性、合理性优得8-10分,良得4-8分(不含),差得0-4分(不含)。 |
3.2.1(2) | 技术部分40分(C)以所有评 委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 服务方案 (10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日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等情况的全面性、合理性优得8-10分,良得4-8分(不含),差得0-4分(不含)。 |
3.2.1(2) | 技术部分40分(C)以所有评 委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 纠纷处置(5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劳务纠纷处理办法及形式的全面性、合理性等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
3.2.1(2) | 技术部分40分(C)以所有评 委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 病患及工伤、工亡的处理(5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人员发生患病、工伤、工亡的善后处置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等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但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投标文件中违反国家的规范、规程标准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但不影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除外。(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3)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2详细评审(11)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9)同一投标人提供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人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以行贿等手段骗取中标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2.3投标人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合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签订合同。第四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一)服务范围:2023年月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甲方及甲方所辖机构的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一、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月日,经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供应商入围期限为2023年月至2025年12月,入围合同第一期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现就甲方及甲方所辖机构的劳务派遣机构入围合同第一期相关事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采购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一)按合同约定做好各阶段工作,符合甲方及行业相关要求。三、乙方工作(二)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一)甲方通过具体项目二次集中采购,在入围库中确定项目对应的服务单位,并签订合同。二、甲方工作(二)服务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所有区县网点。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毁约或无故终止合约,或者中途毁约,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相应损失。(一)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故毁约或无故终止合约,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五、违约责任将在具体合同中再行约定。四、费用结算(二)乙方在中标劳务派遣项目后,务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需求单位要求,做好各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甲方:乙方:(三)本合同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对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同时具有约束效力。(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六、其它(三)甲方发包的所有项目,乙方均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响应文件。乙方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一、主要商务条款:商务、服务要求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6、履约保证金:2万元。付款进度:用人单位每月在收到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费和管理费明细及发票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当月派遣人员劳务费和管理费。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地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招标人要求执行。2、服务期:入围资格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1、合同签约模式:与合同需求部门签约。
1、劳务派遣公司应至少配备1-2名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我司提供服务,能够依法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公司应具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公司服务项目应尽可能涵盖人力资源所触及的领域。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提供较为人性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能够根据用工单位不同的情况量身制定,能随时为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要求:10、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在收到应急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应答。9、应急服务:如遇时限性要求较强的事件应在要求时限内按照需求积极配合,提出解决方案,并完成该事项。8、保密要求:双方应当保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除外。7、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未达成一致意见,被违约方有权提出诉讼要求赔偿。
4、原则上目前相关岗位的派遣员工由我司自行负责招聘。如以后有其他特殊需求,再根据相关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委托派遣机构进行招聘。派遣员工会根据岗位确定岗位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及工作表现确定使用时间。3、劳务派遣的的员工岗位为工勤及部分内勤岗位,预计派遣人数300人左右。2、3年总采购量不超过682560元。1、劳务派遣机构入围3家,后期会根据情况进行二次采购。三、其他内容2、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及时与派遣至我司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终止等日常劳动合同管理。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相应社会保险手续,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并负责在派遣生效之前为劳务派遣人员有效申报工伤保险。同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医疗费用与女职工生育费用的审核、报销手续。劳务派遣公司应积极配合我司进行劳务派遣人员的离职管理(包括为员工办理五险停保、离职手续等)。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按月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在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务费和管理费的2日内且不晚于当月最后一日应将劳务报酬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督促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含所有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3.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同时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1.投标文件内容按本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劳务派遣员工采用的工时制度8小时标准工时。6、劳务派遣的人员工作地点为重庆市辖区内机构,基本覆盖所有区县。5、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根据我司相关政策确定,薪资水平因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因素不同。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机构入围正(副)本5.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用信封封装,注明项目名称并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大袋。4.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地方,授权委托人应该签字。
(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一、投标函部分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业绩资料(3)许可证(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资格审查资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商务评审资料(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商务评分业绩)(1)商务服务条款差异表三、商务资料(6)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5)信誉承诺
招标人:(一)投标函一、投标函部分(2)其他资料(1)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评审资料四、技术资料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U盘1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七、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二)开标一览表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入围期限(年) | 服务地点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月) | 单价投标报价(元/人/月)(小写) | |
3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 60 | |||
单价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2.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1.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审查资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需手持一份原件供开标时使用。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 址 | |||||||
单位简历及机构 | |||||||||
企业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全权代表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数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获得质量认证情况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获得奖项情况 | |||||||
账号 | 其中 | 上年实现利润(万元)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五)信誉承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业绩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三)许可证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以下签字人声明,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我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或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截止投标截止日,我公司承诺没有对招标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2、我公司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没有行政处罚。我公司承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致:(招标人名称)信誉承诺
(六)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注:后附“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和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律所授权代表:项目名称:(一)商务服务条款差异表三、商务部分
序号 | 商务要求 | 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商务评分业绩)3、该表可扩展。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五章商务服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 | |
承担的工作 | |
服务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附:公司或办公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1、办公场地(三)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商务评审资料注:应附合同(或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对本项目理解的情况报告投标人须按照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一)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评审资料四、技术资料3、其他资料(如有)附:证书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附:人员职称证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附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汇总表格式自拟,附表可供参考。2、组织管理方案格式自拟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养老保险 | 身份证号 |
格式自拟4、劳务纠纷处置方案格式自拟3、服务方案附表: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证书 |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二)其他资料(如果有)格式自拟5、病患及工伤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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