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马港集团中心港区道路热熔标识线施划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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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根据《马港集团中心港区标识线施工图》及甲方要求施划热熔标识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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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方式 |
公告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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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0/7/2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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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候选供应商 |
名称 |
马鞍山市东凯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价 |
441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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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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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询价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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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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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4: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马港集团工程建设部提出异议,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555-2845955。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港集团纪检室提出投诉,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555-2845948。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