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骆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合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和萍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东川区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合作经营项目社会资本招选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东川区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合作经营项目社会资本招选45930933-9cbe-4a07-92ba-12d69549f7ef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45930933-9cbe-4a07-92ba-12d69549f7ef
建设规模: (一)北郊陵园公墓园林绿化项目:对临东巧高速公路沿线进行绿化遮挡及北郊陵园公墓园林式提质改造,投资不少于500万元。(二)在东川区殡仪馆原址重新规划建设殡仪馆和殡葬服务中心:拟建殡仪馆(含殡仪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投资额不少于2500万元。殡仪馆建设内容包括: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智能监测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4套)、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功能区。殡仪服务中心可为丧属守灵提供住宿和用餐服务。(三)重新选址新建经营性公墓,规划用地307.76亩,一期征地面积不少于50亩。(四)合作经营:(1)合作经营社会资本单位应在东川区依法注册殡葬建设管理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经营北郊陵园、东川区殡仪馆及新经营性公墓,并承担所有土地费用、建设资金和运营成本;(2)殡仪馆(不含四项基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及一年内骨灰寄存)、北郊陵园公墓合作期限为30年,起始时间按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新经营性公墓合作期限为按第一次取得不动产证(土地证)使用年限确定。北郊陵园、殡仪馆及新经营性公墓的合作期限届满后,由合作经营单位将所有产权无条件移交给东川区民政局,在同等条件下,合作经营单位享有优先租用或优先合作经营权;(3)合作经营单位自愿无偿捐资2000万元,用于支持东川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殡仪馆设施设备投入等。45930933-9cbe-4a07-92ba-12d69549f7e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6-08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216612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 经办人: 骆伟
办公电话: 1357705570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合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和萍
办公电话: 13320542660 移动电话: 1332054266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147001001
标段名称: 东川区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合作经营项目社会资本招选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6-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6-30 09:00
开标地点: 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一)北郊陵园公墓园林绿化项目:对临东巧高速公路沿线进行绿化遮挡及北郊陵园公墓园林式提质改造,投资不少于500万元。(二)在东川区殡仪馆原址重新规划建设殡仪馆和殡葬服务中心:拟建殡仪馆(含殡仪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投资额不少于2500万元。殡仪馆建设内容包括: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智能监测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4套)、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功能区。殡仪服务中心可为丧属守灵提供住宿和用餐服务。(三)重新选址新建经营性公墓,规划用地307.76亩,一期征地面积不少于50亩。(四)合作经营:(1)合作经营社会资本单位应在东川区依法注册殡葬建设管理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经营北郊陵园、东川区殡仪馆及新经营性公墓,并承担所有土地费用、建设资金和运营成本;(2)殡仪馆(不含四项基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及一年内骨灰寄存)、北郊陵园公墓合作期限为30年,起始时间按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新经营性公墓合作期限为按第一次取得不动产证(土地证)使用年限确定。北郊陵园、殡仪馆及新经营性公墓的合作期限届满后,由合作经营单位将所有产权无条件移交给东川区民政局,在同等条件下,合作经营单位享有优先租用或优先合作经营权;(3)合作经营单位自愿无偿捐资2000万元,用于支持东川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殡仪馆设施设备投入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近三年的: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近三年为2020年、2021年、2022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①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或②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6-3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3-06-08 13:42:17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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