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采购怀柔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0/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治国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晶晶1370113510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申请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怀柔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
联系人:陈治国,
联系电话:010-69641274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怀柔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晶晶,
联系电话:13701135106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优化基础教育空间布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开展怀柔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年)编制工作。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只有一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即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采购人确认,代理机构于2019年12月11日发布了二次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截至2019年12月17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只有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家。经专家审核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服务需求、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无排他性、歧视性与唯一性。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张祖群

北京理工大学

系主任、教授

杨丽珍

北京印刷学院

教授

杨淑萍

北京京建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高工

论证意见:

该项目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只有一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即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采购人确认,代理机构于2019年12月11日发布了二次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截至2019年12月17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只有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家。

经专家审核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服务需求、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无排他性、歧视性与唯一性。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01月13日至 2020年01月18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联系人:王蕊,联系电话:010-69625919),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联系人:陈治国, 联系电话:010-69641274)。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论证会签到表(1).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 专家论证意见表.jpg; (2) 招标情况说明.pdf;

3、其他附件;

(1) 单一来源公告.pdf;

2020年1月10日

论证会签到表(1).pdf

专家论证意见表.jpg

单一来源公告.pdf

招标情况说明.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