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阳集镇污水主次管网新建、改造项目管网清淤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5-jycs-c2024-0033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星晨156517817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磊·025-521657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丹阳集镇污水主次管网新建、改造项目管网清淤服务 JSZC-320115-JYCS-C2024-003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YCS-C2024-0033 

项目名称:丹阳集镇污水主次管网新建、改造项目管网清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丹阳集镇污水主次管网新建、改造项目管网清淤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注:如需邮寄磋商文件,请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9-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200室开标室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

联系人:顾星晨

联系电话:15651781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08号T108文化创意园A座二楼200室

联系人:夏磊·

联系电话:025-52165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磊·

电话:025-5216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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