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绿化养护及室外保洁项目更正公告[2024]
2024年07月10日 17: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绿化养护及室外保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大学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17: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3861283 | ||
采购单位 | 安徽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38612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要素大市场A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650 |
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绿化养护及室外保洁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Z01668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绿化养护及室外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装备配置”评分标准第1项、第5项、第6项要求的行驶证能否修改? 答:针对“装备配置”评分标准第1项、第5项、第6项,删除“行驶证”相关要求。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装备配置”评分标准备注第(4)“第1-8项装备已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能否修改? 答:第2项、第3项、第4项、第7项、第8项装备已使用年限修改为:不超过6年,其他装备已使用年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人员配备”评分标准第1条“项目经理”的第(2)条、第3条,如项目经理具有的综合管养业绩包含室外道路保洁项目业绩的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投标人荣誉奖项”评分标准,提供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方面的荣誉奖项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投标人荣誉奖项”评分标准,提供副省级城市颁发的荣誉奖项能否得分? 答:提供副省级城市颁发的荣誉奖项按省级荣誉奖项得分,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装备配置”评分标准第2项,提供具备洒水功能的多功能抑尘车,能否作为洒水车得分? 答:予以认可,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装备配置”评分标准第1项要求的扫地车2辆,能否修改? 答:要求扫地车2辆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装备配置”评分标准第5项,提供“压缩垃圾车”的购置发票扫描件,是否认可? 答:本项要求垃圾集中转运,不涉及压缩垃圾,故不予认可,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装备配置”评分标准第8项,提供发票名称为“高空作业车”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装备配置”评分标准第8项,如购置发票和行驶证中均无体现平台最大高度,提供车身自带的证明或者其他官方有效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购置发票和行驶证中均无体现平台最大高度,可提供车身自带的证明或者其他官方有效证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予以计分。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针对“装备配置”评分标准第11项,提供重型载货车辆,车头加装专业雪铲,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如重型载货车辆及雪铲为投标人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装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3861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安徽大学2024年龙河校区绿化养护及室外保洁项目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