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2024df101411
预算金额606.97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2024DF101411 监测编号 GR2024DL1000617-2
    标的名称 (2024年第6091号)一批机器设备转让项目(第二次) 标的2:4台机器设备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606.97445
    公告日期 2024-06-12 公告截止日期 2024-06-25
    现场展示时间 2024-06-12至2024-06-25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所在地查看(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3936300256,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柳家社区大连东宜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网络竞价时间 2024-06-27 (开始时间:上午10点,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及其整数倍。)
    统一展示时间 2024-06-12至2024-06-25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所在地查看(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3936300256,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柳家社区大连东宜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闲置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数量 4
    购置日期 成新率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标的1为其他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威力四面刨铣机、双面定厚砂光机、双面精细砂光机、自动双端铣、悬挂生产线、水性UV辊涂线、二分厂吊挂线、数控多轴榫槽机、CNC数控钻孔铣型中心、空压机、直立式喷漆机、淋漆线、数控榫槽机、SCM自动双端榫机、三厂UV白漆线、六头一体毛砂设备、上浮式砂光机等;标的2为4台机器设备,包括两套喷枪及平喷线。各转让标的均整体打包转让,不检斤,不提供转让资产明细。转让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资产地图位置

  • 交易条件
    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价格为含税价(税率最终以资产对应进项税率为准)。 2、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不包括地下电缆及地上管线,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3、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4]第 004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约定的标准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10%。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确认大连产权交易所发放的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本次交易并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在此基础上,受让方可以开始后续转让标的拆运工作。 (6)同意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并签署《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7)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云,拆运全部标的物及场平、清场工期自资产交接之日起20个日历日,拆运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误期,每天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人民币1万元作为违约金。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公告确定的标的物进行拆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拆运等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直至取消其拆运资格,并保留最终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运输作业,自行负责运输、装卸,遵守转让方场所人员和车辆等进出相关规定,运输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运输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转让方办理。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若因拆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1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拆运标的物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12)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拆运结束时应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在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经转让方盖章的《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13)知晓并同意转让价格为含税价(税率最终以资产对应进项税率为准)。 (14)同意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不包括地下电缆及地上管线,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15)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7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大连东宜木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柳家社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施胜伟 注册资本(万元) 4,5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827772579998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杜先生
    咨询电话 18642655119
    项目报名 谷女士
    报名电话 0411-65850505 17896216770 QQ:172765282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窗口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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