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支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34.7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zc-20221109-04
预算金额334.7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静0538-899816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泰安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支撑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C-20221109-04

项目名称:泰安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支撑服务项目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34.76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泰安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支撑服务项目A包

1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6.4

B

泰安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支撑服务项目B包

1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128

C

泰安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支撑服务项目C包

1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4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

四、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泰安市泰山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文化大厦

联系方式:0538-866016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联系方式:0538-8998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静

电 话: 0538-899816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1.3监督单位:泰安市大数据中心建设运维科 监督电话:0538-6991126。1.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静 联系方式:0538-899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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