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明山镇“灵溪至界牌头公路新建工程”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同建设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采购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sfcg-2024-057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74-581048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余姚市四明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四明山镇“灵溪至界牌头公路新建工程”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同建设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进行比价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比价谈判。

一、项目编号:NBSFCG-2024-057

二、项目概况:

子包

项目名称

履约

服务期

预算

金额

最高

限价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四明山镇灵溪至界牌头公路新建工程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同建设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0.31之前完成

290000

290000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价谈判;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发售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531日(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文件获取形式、获取地址:

1、采购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现场获取或采用远程电子文档形式进行购买。

3、凡有意参加比价谈判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如采用远程电子文档形式进行购买,把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汇款凭证扫描发送到邮箱980286541@qq.com。备注项目名称。

户名: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2010 0026 8209 708

5、报名地址:余姚市金昌路5064号楼2楼。

6、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比价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余姚市四明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开标室。

七、比价谈判时间:

2024611日下午1430分。

八、比价谈判地点:

同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九、比价谈判保证金:(不采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提交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余姚市四明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余姚市四明路10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 0574-6234008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余姚市金昌路506号4号楼2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工 0574-58104870,18658288221(报名),1588814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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