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厂房大门砼地坪路面维护处理项目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主厂房大门砼地坪路面维护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厂房大门砼地坪路面维护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溪发电公司主厂房大门地坪原为混凝土地坪,现根据路面下沉开裂和沙化坏损情况,拟在原砼地坪面层基础上,摊铺沥青混凝土维护处理。
2.2 施工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电厂房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9 万元。
2.5招标范围:原砼地坪重新摊铺一层4cm厚沥青混凝土地坪,路面标识画线、地面水沟盖板升高更换,喷水池渗水修补处理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安全资质、行业资质):
3.2.1行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2.2安全资质: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项目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提供 2023 年1月至 3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3.3.1.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计划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2专职安全员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须提供 2023 年1月至 3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1项20万元或以上的沥青路面摊铺处理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原则上须提供以上三项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5.3投标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须提供《不转包、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6.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拟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明细,并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单独报价。
3.6.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在投标函上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23年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00时00分在国e招标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2)新投标人的注册方法: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单位:
①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②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4)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③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④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创杰金融中心9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能源商务网、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国e平台网站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邮 编:514299 邮 编:510080
电子邮箱:qxdq03@sina.cn 电子邮箱:wangshan@ebidding.com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王工、丘工、林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753-2220532、020-37861059
传 真:/ 传 真:020-87616260
2023 年 5 月 12 日
主厂房大门砼地坪路面维护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厂房大门砼地坪路面维护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溪发电公司主厂房大门地坪原为混凝土地坪,现根据路面下沉开裂和沙化坏损情况,拟在原砼地坪面层基础上,摊铺沥青混凝土维护处理。
2.2 施工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电厂房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9 万元。
2.5招标范围:原砼地坪重新摊铺一层4cm厚沥青混凝土地坪,路面标识画线、地面水沟盖板升高更换,喷水池渗水修补处理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安全资质、行业资质):
3.2.1行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2.2安全资质: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项目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提供 2023 年1月至 3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3.3.1.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计划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2专职安全员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须提供 2023 年1月至 3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1项20万元或以上的沥青路面摊铺处理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原则上须提供以上三项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5.3投标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须提供《不转包、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6.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拟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清单明细,并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单独报价。
3.6.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在投标函上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2023年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00时00分在国e招标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2)新投标人的注册方法: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单位:
①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②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4)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③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④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创杰金融中心9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能源商务网、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国e平台网站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邮 编:514299 邮 编:510080
电子邮箱:qxdq03@sina.cn 电子邮箱:wangshan@e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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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020-87616260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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