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S53A00222001123)的评标工作已于2023年2月7日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经招标人确认,现将评标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
中标候选人 |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人/月) |
含增值税单价:(元/人/月) |
首年不含增值税服务总价:(元/年) |
三年不含增值税总价(元) |
含增值税服务总价: |
增值税税率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文山州金盾保安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
2792.45 |
2960.00 |
435622.64 |
1306867.92 |
首年合计461760.00元/年,3年合同期内合计1385280.00元 |
6% |
三年(2023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
云南省文山市文山分行 |
否决单位 |
否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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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威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安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两家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保安人员至少13人,且需取得公安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或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须提供复印件。” |
若对评标结果公示信息有异议,须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恶意异议人给予不良信誉记录且不得成为中标人和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唐家琼
电 话:0871-6536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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