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前 附 表
招标人 | 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四川驿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及施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四川彭州工业开发区旌旗社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范围是成都亚中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废气处理系统的工艺方案和图纸设计、设备供货及安装、检查和测试、项目整体调试、交付、文件等 | ||||||||
招标控制价 | 550万元(其中车间内的废气所有工程量暂定价为10万元,该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完成量结算)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10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详见技术要求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10万元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等级证书乙级(或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保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03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8)投标人自 2017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废气预处理量15000m3/h及以上的化工或制药行业(原料药)废气处理系统项目的业绩且通过环保验收业绩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可委托) | ||||||||
招标文件售价 | |||||||||
投标文件份数 | 书面投标文件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U 盘电子文件一份(包含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一 套)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2年4月6日17时30分 (逾期不再接受) 方式: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4月6日17时30分 方式: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4月22日9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 | 四川驿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8号4栋603号 | |||||
开标会 | 时间 | 2022年 4 月 22日9时30分 | 地点 | 四川驿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开标 |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 ||||||||
唱标顺序 | 随机唱标 | ||||||||
投标报价方式 | 固定总价报价 | ||||||||
暂估价金额 | 550万元 | 甲供材金额 | 无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所有封袋及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 2、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封袋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承包人如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专业工程需要单独分包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 ||||||||
合同结算方式 |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确定。 | ||||||||
合同签订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预付款中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不计息。 | ||||||||
工程款支付 | 1、预付20%(扣除2.5%作为履约保证金); 2、主体设备到厂经验收合格后付至40%; 3、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后付至60%; 4、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2.5%; 5、稳定运行一年后付至95%; 6、质保期满后付至100%。 7、质保期2年。 该工程达到满负荷处理量时,如未达到排放合格标准,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免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排放。如未按时完成或无法保证合格排放,乙方需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注:工程票开9%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备票开13%增值税专用发票 调试验收指设备安装、单机试车、联动带气试车完成后的验收 | ||||||||
其他 |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部分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已推荐不同厂家品牌的产品供投标人选择,未提供选用品牌的其它设备均要求为国内一线品牌。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承诺的,视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 ||||||||
报名及联系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30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 年4月 7日 18 时00分在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8号4栋603号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联系电话:028-8313299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驿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8号4栋603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984832408 传真:028-83132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