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镇五工村绿化渠系改造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15日 20: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河子镇五工村绿化渠系改造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5日 20: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40.394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16950361 | ||
采购单位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17小区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3-28134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煜辰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56号小区35-3号四楼4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16950361 |
项目概况
石河子镇五工村绿化渠系改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4]1744号
项目名称:石河子镇五工村绿化渠系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03948
最高限价(元):140394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石河子镇五工村绿化渠系改造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403948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石河子镇五工村绿化渠系改造建设项目等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型企业价格评审扣除幅度:价格评审给予5%的扣除。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扣除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不进行价格扣除;
(3)要求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或点击链接:http:/ccgp-bingtuan.gov,cn/site/detail?parentld=189171&articleld=CZ0bD526ZE+CHX5isJvt0w==&utm=site.site-PC-4840.633-pc-websitegroup-secondlevelpage-front.1.2e96 d52081d811eebbd67dd2372c0b9a 自行进行申领。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査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17小区70号
项目联系人:张峻溪
项目联系方式:0993-2813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煜辰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56号小区35-3号四楼405室
项目联系人:李静
项目联系方式:1771695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