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的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东坎饮用水源地、应急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改造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五参数(pH、溶解氧、水温、电导率、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挥发性有机物水质自动分析仪(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已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进口产品论证公示,公示内容见“关于滨海县环境保护局本级东坎饮用水源地、应急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改造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运维和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系统所有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须保证正常运行。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420.96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6.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各级环保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且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上无不良诚信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函,若虚假承诺而中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追加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4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0年11月20日8时30分-2020年11月26日18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的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发送至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YCGXZBDL@163.com中。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王洪林、手机号码:15358259950)。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满分值 |
1 | 价格评分 |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3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分 |
2 | 技术评分 | 所投货物技术参数须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如有正、负偏离可备注)。 所投货物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5分。其中标“▲”项为核心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标“★”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余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15分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设计、系统方案,系统的配置、所提供设备的性能、系统集成技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从先进性、实用性比较,由评委在2-3分内评定;从安全可靠性、可扩展性比较,由评委在2-3分内评定;从未来扩充和升级性、维护管理便捷性比较,由评委在2-3分内评定,不提供的不得分。 | 9分 |
4 | 运维方案和应急方案 | 1、投标人的运维方案(包括日常维护频次、人员配备、维护路线、配品配件的存放等)内容详细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得分4-5,运维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3-4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2、投标人的应急方案、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理方案等内容详细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得3-4分,应急方案、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理方案等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 9分 |
5 | 质控保障 | 投标人在距离采购方350公里范围内自有用于质量控制的CMA实验室且在省级及以上(包含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公开检测能力的得6分,实验室认证范围同时包括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每缺少1项参数扣1分,扣完为止。 (CMA实验室为投标人的下设机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的实验室”。) (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附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需明确参数要求) | 6分 |
6 |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ISO/IEC 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ISO/IEC 20000-1:201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投标人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五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 4、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协会颁发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资质一级证书得3分; 5、投标人具有国家级环保优秀品牌企业证书的得3分。 注:(1)以上认证均须在有效期范围,且发证机关网站未公布为暂停状态方可有效。(2)以上证书,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2分 |
7 | 业绩 |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水质自动站建设等政府采购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每份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五参数(pH、溶解氧、水温、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分析仪及运维服务,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环保部门提供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第三方质控服务项目(不包含运维项目中的内部质控),对质控站点数量情况进行评分;超过30(含)个站点的得3分,30-20(含)个站点的得2分,20个站点以下的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业绩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9分 |
8 | 人员配备 |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和国家工信部、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4分。 (投标时提供证书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满足才能得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服务人员同时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合格证》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地表水环境监测与质控技术培训合格证》的得4分。 (投标时提供证书和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满足才能得分) | 8分 |
9 | 标书制作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是否规范清晰、完整,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2分内酌情打分。 | 2分 |
备注: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
八、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支付合同总价的50%;当试运行满足验收条件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中标人承担运维售后服务按每满6个月按合同款的5%向招标人申请一次付款,至合同终止共分四次结清,中标人根据服务质量确定付款额度。(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王定国联系电话:15351519891
招标代理机构:王洪林联系电话:15358259950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