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移动办公信息平台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0377-62919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377-60698882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移动办公信息平台升级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检务通移动办公信息平台升级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689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移动办公信息平台升级服务项目,是上次采购项目的升级服务,需依托前期平台,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后期维护的便利性、接口标准一致性,采用原供应商是最佳选择。且该业务平台运行数据需要加密,使用原供应商有利于数据通讯链路加密,安全性有保障。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来源单一,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市区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市区分公司
2.地址:南阳市高新区两相西路666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宋定宇 南阳理工学院 副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程新党 南阳师范学院 副教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尚东挺 南阳卧龙区中医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0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5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仲景路与两相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2919080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楼12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069888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