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采购】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金额
59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采购】 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采购 |
采购人 | 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59,000,000.00元)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招标代理 |
服务内容 |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招标报建;办理交易入场登记;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公布最高限价;组织开标、评标;公示评标结果;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移交项目招标代理档案;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它事宜。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被重庆市招标投标信用平台纳入不良行为、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含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签订生效后,代理人应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的编制工作,代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合格的招标投标备案资料给委托人。 |
服务金额 | ¥0元至¥35000.0元 |
金额说明 | 最高限价为35000元包干使用,重新招标所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再另行支付。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9150010379073485XA |
规避原因 | 业务水平低、责任心欠缺、服务质量差。 |
选取时间 | 2022-08-18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023-67378961)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合同.pdf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合同.pdf 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采购需求书.pdf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采购需求书.pdf |
2022-08-16
详情请见原网站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的事宜,经充分协
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渝北区玉峰山镇
2、项目批准文件:东安街、华康一路、安庆路道路工程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9-500112-48-03-0709482019-500112-48-03-073903
2019-500112-48-03-073895)。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规模:东安街道路工程道路总长约0.57km,道路宽度26m,双向四车道,
为城市次干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土石方、道路及附属、边坡治理、综合管网、绿
化及交通工程等。华康一路道路工程道路总长约0.55km,道路宽度16m,双向两车道,
为城市支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土石方、道路及附属、边坡治理、综合管网、绿化
及交通工程等。安庆路道路工程道路总长约0.6km,道路宽度16m,双向两车道,为
城市支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土石方、道路及附属、边坡治理、综合管网、绿化及
交通工程等。
5、总投资额:约5900万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口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口
中打×):
口勘察,具体内容:
口设计,具体包括:
口监理,具体包括:
口施工,具体包括:东安街、华康一路和安庆路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口重要设备:具体包括:
口材料设备,具体包括:
口其他,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约5900万元。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口中打,无委托的在口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
招标报建
办理交易入场登记
发布招标公告或口资格预审公告或口发出投标邀请书
区编制和发布资格预审文件
区编制资格预审报告
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
口公布最高限价
区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公示评标结果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移交项目招标代理档案
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或提出不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合理建议;
4、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如代理人两日内
不接受委托人要求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委托人有权解除本招标代理合
同,有权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6、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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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并依法向代理
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8、依法选择中标人。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
的区项目批准文件资金证明团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资料,使招
标工作具备条件,其时间约定在:2022年8月;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无偿提供完成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
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
性负责。其时间约定在:2022年8月;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3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
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姓名:
李倩,职务:规划发展部_电话:023-67378961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
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7日
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代理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
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7、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
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向代理人报销应由委托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10、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
干预;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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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但必须
书面建议并写明具体原因;
5、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
的答复;
6、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7、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8、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
权利;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代理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代理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
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班
子成员,代理人须拥有不少于15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
业人员和固定营业场所。其项目配备班子如下:
该项目姓名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姓名件编制人 | 职称 | 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该项目班子姓名成员 | 职称 | 考试记录手册或合格号 | 联系电话 |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
法权益;
4、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5、代理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应由代理人完成相关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6、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7、代理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
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理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10、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1、代理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
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理人
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不得向中标人收取或变相收取招
标代理服务费,一经发现委托人将不予支付代理服务费,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
支付本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
12、招标文件中规定应发布的文件、文档等相关资料都应由代理人负责收集整理
并按要求发布,如有遗漏给委托人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并保
留其合法权利;
13、代理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元整(小写¥:35000.00
元)包干使用(含重新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1)、(3)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
(3)重新招标所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再另行支付。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虫标通知书发出、签订完施工合同后,并且代
理人提交全部合格的成果资料给委托人后1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向代理人一次性
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人应于委托人支付前10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有效
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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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且在委托人向代理人提
供本项目租关资料后。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代理人应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后的2个
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的编制工作,代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的10个工作
日内,提交全部合格的招标投标备案资料(纸质件一正两副及所有内容的电子扫描件)
给委托人后完成代理工作。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
时间为准。
九、违药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
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
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代理人原因导致流标,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重新招标所
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人承担,同时代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
5、对于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存在
的明显错误的,代理人应承担10000元/处的违约金。
6、对于招标文件委托人有修改意见要求代理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代理人仍
未按要求修改的,代理人应承担10000元/处的违约金。
7、代理人应当在收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人交办的
相关任务,如代理人一次未按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承担10000
元的违约金,如代理人两次未按要求完成,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
8、因代理人原因严重影响招标工作进度或给委托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委托人有
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
门调解。一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2)方式
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重庆市(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份,委托人伍份,代理人
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壹份。
十一、补充条款:无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合同即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权的委托代理人:受权的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住所地:住所地:
电话:
电话:023-67378961
传真:023-67381887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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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责任书
工程名称: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
工程地址:渝北区玉峰山镇
委托人: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人:
工程类别:施工
为加强国有投资工程的廉政建设,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双方的活
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护国
家、集体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经双方协议,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委托人的责任
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招标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当
严格执行《重庆市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的规定:要依纪依法,
严格遵守招标投标规定;要尽职履贵,切实强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要清正廉洁,带
头守住纪律底线。
1、不准违背招投标审批程序以个人签批、假借集体研究名义等方式违规决定不
招标、邀请招标,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2、不准违规泄露任何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
3、不准以推荐、串通等方式违规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不准授意、默许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
斤潜在投标人。
5、不准指使、纵容、默许投标人采用资质挂靠、弄虚作假等手段围标串标。
6、不准以授意、诱导等方式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7、不准授意、默许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订立合同。
8、不准授意、默许标后违规变更设计、调整建设内容、支付资金,或者为中标
人指定、推荐分包人、供货商、服务商。
8
9、不准对招标投标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者干扰、妨碍监管部
门依法履职。
10、不准纵容、默许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
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条代理人的责任
1、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不得利用行赔、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招标代
理业务。
2、与投标人进行代理业务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履行自己的
职责,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进行虚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活动;与委托人进行
的各项代理业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自
已的职贵。
3、不以任何形式,包括并不限于口头及书面形式,作为及不作为的方式,向投
标人泄露招投标秘密。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条例》、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规范自身行为。
5、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与各关系人之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
代理机构人员的行为。
6、不向投标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影
响公正招标的礼物,不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或间接收受礼品等,包括未来利益。
7、不在投标人和相关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代理机构或个人费用。
8、在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招投标项目中,不向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亲属、任何关系
人介绍、暗示招投标项目的任何事宜。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责任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诚勉谈
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
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领导干部不因岗位变动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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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人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直接纳入黑名单,
取消在委托人公司的招标代理资格,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
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
以赔偿。
第四条本责任书与招标代理合同同时签定,作为招标代理合同的附件,与招标
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贵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到代理人招标代理义务履行完为止。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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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代理采购需求书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采购
需求说明如下:
一、工程名称
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二、建设地点
渝北区玉峰山镇。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招标报建;办理交易
入场登记;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公布最高限
价;组织开标、评标;公示评标结果;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
告;移交项目招标代理档案;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它事宜。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代理人应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本项目相
关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的编制工作,代理
人应在工程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合
格的招标投标备案资料给委托人。
五、资质要求
无。
六、酬金
3.5万元包干使用。
七、酬金支付
中标通知书发出、签订完施工合同后,并且代理人提交全
部合格的成果资料给委托人后1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向代
理人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人应于委托人支
付前10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
付款。
八、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九、其他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须拥有不少于15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
织开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和固定营业场所。
【须在响应方案内提供人员名单及包含2022年1月至
2022年6月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固定营业场所的房屋
产权证书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合同的
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
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合同》。
附件:《东安街、华康一路等三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合同》
发建
廊开
济走
重庆创新经济是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
2023年7月2
50011272598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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