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彭州市医药产业知识产权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22020000912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公司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老师028-62093108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01822020000912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彭州市医药产业知识产权政府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包: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第二包: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第一包: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128号;第二包: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一1601-1605、1609-161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660000元(其中第一包:460000元;第二包:2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彭州市医药产业知识产权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第一包:彭州市现代中药产业。第二包:根据彭州市医药企业实际情况,对采购人择优选择的两家单位进行专利微导航。 服务要求:第一包:进行彭州市现代中药产业知识产权背景分析,包括产业经济基础分析、产业政策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和重点创新主体分析等。第二包:完成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包括企业创新环境分析、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和企业发展定位分析位和创新水平,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开展企业专利微导航分析。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服务标准:第一包:以彭州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为导向,通过现有政策与市场环境、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剖析彭州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现状,为未来产业调整发展方向进行导航。第二包:以彭州医药产业专利导航分析为基础,围绕产业链中的重点创新主体,确定微导航企业。聚焦企业核心技术和产品,结合企业的产业链定位和创新水平,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开展企业专利微导航分析。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雷勇(组长)、杨涛、陈静麟(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按各包采购预算向各包成交人收取1.5%定额比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第一包:7500元;第二包:42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管单位: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2020)0605号。品目编码及名称: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8万元(第一包:50万元;第二包:28万元)。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 | 彭州市天彭镇天府大道25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28-8370512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09层0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028-62093108、 028-854100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老师 | ||
电话: | 028-62093108、 028-8541006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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