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内主要交通路口电子交通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6-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中苑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志慧 0313-751208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皮毛大市场31号楼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米女士 0313-7351012
采购预算金额:1300000.00
采购用途 :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内主要交通路口电子交通设备。包括:球机、信号机、信号灯、电子警察、频闪灯、终端服务器、多合一补光灯、车辆人脸卡口、智慧交管服务器等电子交通设备,配套安装施工和系统集成服务。#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应少于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应少于2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6-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6-28
时刻说明: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09:00
开标时间:2023-07-12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原市民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验收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应少于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应少于20%。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的,对于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非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部分)的小微企业货物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 5、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4009980000、0313-7680600。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6、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采购预算金额:130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09:0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验收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DZB-2023016
项目名称: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内主要交通路口电子交通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300000.00
最高限价: 1297470.00
采购需求: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内主要交通路口电子交通设备。包括:球机、信号机、信号灯、电子警察、频闪灯、终端服务器、多合一补光灯、车辆人脸卡口、智慧交管服务器等电子交通设备,配套安装施工和系统集成服务。#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应少于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应少于20%。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1日至 2023年06月28日, 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
方式: 其它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原市民中心三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2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原市民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应少于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应少于20%。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的,对于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非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部分)的小微企业货物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 5、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4009980000、0313-7680600。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6、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中苑路1号
联系方式: 赵志慧 0313-751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阳原县西城镇皮毛大市场31号楼29号
联系方式: 米女士 0313-7351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米女士
电 话: 0313-7351012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