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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县双沙镇等五个存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安装项目质疑答复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52520210002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县双沙镇等五个存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安装项目质疑答复2号

【发稿时间 :2021-11-16】【 】

质 疑 回 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四川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30号 邮编:610000

法定代表人:苏亭亭 联系电话:028-61317896

授权代表:马志欣 联系电话:13540690621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古蔺县双沙镇等五个存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安装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项目编号:5105252021000261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编号:zjg202108863

质疑事项: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质疑项目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我单位未提供水龙头强制产品节能证书,不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

回复: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七条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评审将贵公司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相关要求。

该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采购人: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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