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汕公资建202302200019
预算金额23111.2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23-02-20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交易项目编号
 汕公资建202302200019
工程名称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施工
立项批文文号
 汕龙发预〔2022〕14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206-440507-04-01-942124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23号珠江楼5楼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设计单位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754-88080038-8013
工程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新海街道、外砂街道、龙华街道
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新建接驳污水管DN300至DN600共31.6km,接驳外砂、龙华、新溪、新海四个街道村居现状末端污水口,并对其重点场所周边市政道路、镇级道路、区建道路配套污水管及预留污水井。
项目预算总投资23111.28万元,包括建设工程费20291.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18.82万元,工程预备费1100.54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
招标内容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210.76.85.73/#/platform)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相应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登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下载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没有在建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或者没有相关信息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发布媒体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73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393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信息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日程安排表
提疑截止
 2023年02月23日 17:00
答疑公告
 2023年02月24日 17:00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10:00
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10:00
备注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023年02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名称 1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_给排水_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zip 附件名称 22023-02-16新溪截污二期招标文件(最终稿).pdf 附件名称 3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_结构_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二期接驳工程.zip 附件名称 4预算审核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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