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3省道(运河南路南延)快速化工程可行性及相关专题研究项目S463-KSH-GK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463省道(运河南路南延)快速化工程可行性及相关专题研究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463省道(运河南路南延)快速化工程可行性及相关专题研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463省道(运河南路南延)快速化工程起自现状运河路快速路与G328交叉处,向南依次与沪陕高速公路、鼎兴路、华扬东路和吴州东路、规划扬子津路、施沙路、九龙湖路、毓秀东路、邗江河路、345国道交叉,路线全长约9.3km。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S463-KSH-GK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项目工可编制、勘察(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及相关专题研究,相关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节能登记表、地形图修测、地震安全性评价、老路老桥检测、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含必要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文物选址意见等子专题)、排水规划许可(管综规划)、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所有涉及工可批复所需专题。
2.3服务周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
③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级公路(含)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工程简介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信用服务系统中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信用等级(设计类)为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2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级公路(含)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工可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项目职务、工程简介为准);
技术负责人:具备交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2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级公路(或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工可或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项目职务、工程简介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最低单位的等级确定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咨询或勘察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1号
邮编:225200
联系人:靖玉琴
电话:13358130411
QQ:2392690895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8]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8.4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a、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b、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c、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