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台山市应急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95963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16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按照甲方要求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杨杰颜 18038953675
采购单位: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05月16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台山市应急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95963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4年5月25日 | 1. 乙方律师必须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为甲方解答法律咨询,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提出建议、出具法律意见等; 4.对甲方提交的业务文件、合同,提供法律审查和修改意见; 5.应甲方的要求,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行政争议、民事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的,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顾问单位客户标准给予优惠; 6.协助甲方对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 7.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法律顾问事宜; 8.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对甲方法律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从甲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 9.乙方应当重点梳理已发生的涉访涉诉案件,分析查找聘任单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依法履职规范要求,提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合理建议方案。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10、乙方应当定期走访聘任单位,了解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参与聘任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处理,沟通交流法律服务重点内容,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措施和方案。每季度上门走访不少于1次。 11.乙方应当根据聘任单位要求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 12.乙方应当参与聘任单位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研究论证,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13.乙方应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和重大项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谈;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14.乙方应当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聘任单位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建议或者调研成果。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15.乙方应当根据要求,通过以案析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授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16.乙方应当根据要求协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每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17.乙方应当妥善收集保管行政机关提供的原始资料、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法律顾问承办业务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16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按照甲方要求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杨杰颜 18038953675
采购单位: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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