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316.3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3945
预算金额316.31万元
招标公司大杨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大连华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16.31万元
中标联系人林峰
中标公司大连海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林峰
公告正文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945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945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杨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1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 | 建设地点 | 大连普兰店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海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华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林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41560148 | 3163108.070000元 | 121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乙级 | 94.7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海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华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大连晖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林峰 | 李凤英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林峰 | 李凤英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马红娟 | 高杰英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41560148 | 辽221141565879 | |||||||||
投标报价 | 3163108.070000元 | 3171390.22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21日历天 | 121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行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94.72 | 82.9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海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华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大连晖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海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大连华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总报价:3163108.07元;设计费:36540.00元;工程费: 2992066.0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202.00元;预备费: 103300.00元;签约合同价(暂定):3059808.07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晖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主体)辽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总报价:3171390.22元;设计费37000.00元;工程费: 2999990.2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100.00元;预备费103300.00元;签约合同价(暂定):3068090.22元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