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洋河股份泗阳基地企业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4031111111003740001001
预算金额387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杨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玉华0527-818881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洋河股份泗阳基地企业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4031111111003740001001
1. 招标条件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洋河股份泗阳基地企业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洋河股份泗阳基地企业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泗阳生产基地。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50平方米,用于泗阳基地展览馆布展和功能用房使用。
2.1.3投资金额:约387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4日历天)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8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5日。
2.1.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计、技改、项目管理、监理、质检等单位审查。采购货物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提交合格的施工图纸并经审查合格后付设计费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清;
施工部分付款:基础材料进场,施工开始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隔墙施工基础完成(龙骨、石膏板安装完毕)、强弱电线施工设备进场付至合同价款的50%;基础装饰完成,展陈布展材料进场,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布展完工具备参观条件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泗阳基地企业展览馆布展策划、展陈大纲与展陈装饰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展陈装饰施工。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布展装修、艺术场景、展品展柜、多媒体设备等设计,主要包含展厅区域、产品展示销售区、收银区、办公区、vip休息区、报厅库房、书画展区等装饰装修及展陈。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布展策划、展陈大纲设计及深化,布展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展板灯箱平面内容设计等。②完成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强电系统深化设计及施工。
(2)施工范围包含所有设计内容,但不包含以下部分:办公区家具,vip休息区家具、软装,报告厅家具,书画展示区家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等级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项目总投资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盖章为准四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方法及费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09:00 至2024年04月22日17:30,登录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投标人业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招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报名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939180。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4031111111003740001001
1. 招标条件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洋河股份泗阳基地企业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洋河股份泗阳基地企业展览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泗阳生产基地。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50平方米,用于泗阳基地展览馆布展和功能用房使用。
2.1.3投资金额:约387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4日历天)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8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5日。
2.1.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计、技改、项目管理、监理、质检等单位审查。采购货物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付款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提交合格的施工图纸并经审查合格后付设计费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清;
施工部分付款:基础材料进场,施工开始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隔墙施工基础完成(龙骨、石膏板安装完毕)、强弱电线施工设备进场付至合同价款的50%;基础装饰完成,展陈布展材料进场,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布展完工具备参观条件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泗阳基地企业展览馆布展策划、展陈大纲与展陈装饰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展陈装饰施工。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布展装修、艺术场景、展品展柜、多媒体设备等设计,主要包含展厅区域、产品展示销售区、收银区、办公区、vip休息区、报厅库房、书画展区等装饰装修及展陈。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布展策划、展陈大纲设计及深化,布展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展板灯箱平面内容设计等。②完成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强电系统深化设计及施工。
(2)施工范围包含所有设计内容,但不包含以下部分:办公区家具,vip休息区家具、软装,报告厅家具,书画展示区家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等级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项目总投资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盖章为准四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方法及费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09:00 至2024年04月22日17:30,登录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投标人业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招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报名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939180。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hinayanghe.com/TPBidder,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洋河股份办公大楼 |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座 |
联系人:孙杨 | 联系人:郑玉华 |
电 话:0527-84939180 | 电 话:0527-81888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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