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700]H1-ZX-[GK]201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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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9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武夷学院
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H1-ZX-[GK]2017011的高分子材料专业实验室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 冷冻干燥机 | 1 | 105800 | BTP-3ES00X-I | 办好免税证明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 请详见技术商务部分 |
1 | 1-2 | 其他自动化仪表 | 高分子材料专业实验室设备 | 1 | 228200 | GSL-1600X、DW2FL90、 KW-4A、LRH-150CL、DHG-9070A、RE-52C、PHS-2F、DF-101S分体2L、 KQ-B、ME104TE、ME203E、SZCL-2、 DP-AW-I、WXG-4、 2WAJ、FDY-Ⅱ | 办好免税证明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 请详见技术商务部分 |
1 | 1-3 | 热学式分析仪器 | 差示扫描量热仪及热重分析仪 | 1 | 349000 | DSC214 | 办好免税证明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 请详见技术商务部分 |
合计: | 683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叁仟元整(¥68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办好免税证明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4.2交付地点:武夷学院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办好免税证明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按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行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冷冻干燥机 BTP-3ES00X-I 美国Virtis公司 台 1 105800 105800 真空管式炉 GSL-1600X 合肥科晶公司 台 1 29790 29790 超低温冷冻存储箱 DW2FL90 中科美菱 台 1 7300 7300 旋涂仪 KW-4A 上海鑫有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台 2 7930 15860 低温培养箱 LRH-150CL 上海一恒公司 台 1 13250 13250 鼓风干燥箱 DHG-9070A 上海精宏 台 4 2930 11720 旋转蒸发仪 RE-52C 上海亚荣 台 2 1875 3750 酸度计 PHS-2F 上海雷磁 台 2 1180 2360 集热式磁力搅拌器水浴锅 DF-101S 分体,2L 巩义予华 台 10 685 6850 气流干燥器 KQ-B 巩义予华 台 3 518 1554 电子天平 ME104TE 梅特勒-托利多 台 2 9735 19470 电子天平 ME203E 梅特勒-托利多 台 2 5845 11690 电热套 SZCL-2 巩义予华 台 32 635 20320 表面张力实验装置 DP-AW-I 北京金洋万达科技有限公司 台 6 7957 47742 圆盘旋光仪 WXG-4 上海索光 台 6 1842 11052 阿贝折射仪 2WAJ 上海物光 台 6 1912 11472 双液沸点测定仪 FDY-Ⅱ 郑州南北仪器 设备 台 4 3505 14020 差示扫描量热仪 DSC214 德国耐驰 套 1 349000 34900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测试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甲方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最终用户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其中进口设备(冷冻干燥机、差示扫描量热仪)货款¥ 454800.00元,肆拾伍万四仟捌佰元整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100%货值收据和外贸代理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的国产设备货款¥ 228200.00元,贰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整甲方也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100%增值税专用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原缴纳的合同总金额的3 %(¥20490元,贰万零肆佰玖拾元整)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该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寒暑假期间顺延)内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 10.2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交货的(逾期超过30个日历天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武夷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武夷学院 | 乙方: | 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18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东旭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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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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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9-5136100 | 联系方法: | 1865035450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行建发大厦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9558369513 |
签订地点:武夷学院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