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9 15: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葫芦岛市朝葫线佟屯大桥桥梁维修专项养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码:202221990012728795001)
葫芦岛市朝葫线佟屯大桥桥梁维修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2年5月19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相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 (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1 |
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 |
2,110,033.0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63 |
2 |
建昌县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2,110,903.0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63 |
3 |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
2,112,594.00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63 |
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葫芦岛市连山区2019年县级公路桥梁水毁恢复工程 |
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路管理段 |
葫芦岛市连山区 |
2019年7月 |
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陈丽华 |
建造师证 |
辽221161778283 |
1 |
连山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
2018年10月 |
2 |
寺缸线闫二虎桥、下甸桥一号桥拆除重建工程 |
2020年4月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14)G30063 |
3 |
2021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大养线边沿子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及朝葫线、赤锦线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第2标段 |
2021年9月 |
|||
2 |
项目总工 |
张国平 |
高工职称证 |
0177098 |
1 |
连山区2018年县级公路维修改造(中修)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 |
2018年9月 |
2 |
葫芦岛市朝葫线转弯子至杨家杖子段中修工程、葫芦岛市连山区朝葫线大林子小桥等危桥重建工程(第三合同段) |
2019年10月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14)G30078 |
3 |
2021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大养线边沿子大桥危桥拆除重建及朝葫线、赤锦线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第2标段 |
2021年9月 |
建昌县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凌兴线前湾子桥改建工程 |
建昌县公路管理段 |
建昌县 |
2018-08-31 |
建昌县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张博 |
二级建造师证 |
辽221151672530 |
1 |
凌兴线前湾子桥改建工程 |
2018-08-31 |
安全B证 |
辽交安B(22)G00729 |
/ |
|||||
2 |
项目总工 |
刘井祥 |
职称证 |
183039863 |
1 |
凌兴线前湾子桥改建工程 |
2018-08-31 |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葫芦岛市京抚线东河大桥、二台子一号桥、东沙河大桥危桥重建工程 |
兴城市公路管理段 |
兴城市 |
2019-12-14 |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郭振雅 |
建造师证 |
辽221111119307 |
1 |
2020年兴城市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及危桥维修改造工程 |
2020-07-20 |
2 |
项目总工 |
赵丹 |
工程师 |
183039222 |
1 |
兴城市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大、中修 |
2019-09-30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开标记录表及评标专家评审打分情况详见本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电 话:0429-3113453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29-3216016
招标代理: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A座12楼
代理联系人:周丽红
代理电话:18940130979
代理邮箱:a476530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