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在线课程应用监测及运营服务询比公告
金额
9.9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万元
招标联系人代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在线课程应用监测及运营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比。
一、询比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询比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1

 在线课程应用监测及运营服务
9.9万元
0.198万元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9.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比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4月2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询比文件、澄清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比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7日。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博学馆4楼招采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4月27日北京时间14:30;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北京时间15:00;
(六)询比时间:2023年4月27日北京时间15:00;
(七)询比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博学馆4楼招采办公室。
五、保证金
(一)询比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询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现金递交,询比时用厚牛皮纸信封密封,标明单位名称并盖章,与询比文件一并提交。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第一成交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下载;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五)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人:代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3-49570178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在线课程应用监测及运营服务4.24挂网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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