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42810
预算金额2.1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锦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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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42810

(三)预算金额:21,347.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序号 名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一 教室及行政办公室改造 1 三楼行政办公室隔板拆除3.3X2.4+3.3X4(平方米); 项 1 2 三楼行政办公室修复痕迹粉刷3.3X0.5X3(平方米); 项 1 3 布电线30(米); 项 1 二 一楼教室 1 墙面胶漆:6.9X3.4X2+1.5X2X4(平方米); 项 1 2 墙面拆除3X2X2(平方米); 项 1 3 修补涂抹腻子粉3X2X2(平方米); 项 1 4 软包:6.3X2*0.9+4.94X1X0.9+7.52X1X0.9+0.9X2X6(平方米); 项 1 三 综合楼二楼、三楼、四楼及教室墙面胶漆修补 项 1 1 听(一班):0.7X2(平方米); 项 1 2 听(一班):0.7X2(平方米); 项 1 3 听(一班):0.7X2(平方米); 项 1 4 智(三)班1.3X1.5X2(平方米); 项 1 5 二楼楼梯(窗下)(左右):3.8X1.8X2(平方米); 项 1 6 三楼楼梯(窗下)(左右):3.8X1.8X2(平方米); 项 1 7 三楼课室门(铁皮门加油漆)0.91米X2.02米X2套; 项 1 8 四楼楼梯右(窗下)(右):3.8X1.8(平方米); 项 1 9 四楼男厕所门板1.7米X0.6米X2张; 项 1 10 天台换线管15米*2条; 项 1 11 五楼外墙雨水管破裂更换水管及弯头(高空作业); 项 1 序号 名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一 教室及行政办公室改造 1 三楼行政办公室隔板拆除3.3X2.4+3.3X4(平方米); 项 1 2 三楼行政办公室修复痕迹粉刷3.3X0.5X3(平方米); 项 1 3 布电线30(米); 项 1 二 一楼教室 1 墙面胶漆:6.9X3.4X2+1.5X2X4(平方米); 项 1 2 墙面拆除3X2X2(平方米); 项 1 3 修补涂抹腻子粉3X2X2(平方米); 项 1 4 软包:6.3X2*0.9+4.94X1X0.9+7.52X1X0.9+0.9X2X6(平方米); 项 1 三 综合楼二楼、三楼、四楼及教室墙面胶漆修补 项 1 1 听(一班):0.7X2(平方米); 项 1 2 听(一班):0.7X2(平方米); 项 1 3 听(一班):0.7X2(平方米); 项 1 4 智(三)班1.3X1.5X2(平方米); 项 1 5 二楼楼梯(窗下)(左右):3.8X1.8X2(平方米); 项 1 6 三楼楼梯(窗下)(左右):3.8X1.8X2(平方米); 项 1 7 三楼课室门(铁皮门加油漆)0.91米X2.02米X2套; 项 1 8 四楼楼梯右(窗下)(右):3.8X1.8(平方米); 项 1 9 四楼男厕所门板1.7米X0.6米X2张; 项 1 10 天台换线管15米*2条; 项 1 11 五楼外墙雨水管破裂更换水管及弯头(高空作业); 项 1 1 21,347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技术要求 1.相关公司安排固定施工人员驻点学校; 2.根据学校提供的工作时间进行施工; 3.施工的标准必须按照学校的规范要求。 4.以有资质的第三方的造价审核为最终依据进行结算。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锦忠 13719552668

采购单位: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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