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食品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金额
37.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mportedproduct202307121037499
预算金额37.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712103749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一     
 标的名称:
  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设备     
 预算金额(元):
  3030000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设备属于科研用设备,主要用于天然产物分析、生物学、非法添加、食品组学等;药品开发中产物降解和纯度的研究;中药开发中的天然产物的鉴定和分析;植物、动物代谢组学;食品中农兽残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等。      
    标项二     
 标的名称:
  气相色谱仪     
 预算金额(元):
  377000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气相色谱仪主要用于分离、分析有机化合物(包括能通过化学反应转变为有机化合物的无机物),用于沸点低、热稳定的化合物检测。气相色谱仪高灵敏度、分析速度快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化学、食品分析、医药研究等领域。配备顶空进样系统,能更好的检测药品、食品、包装材料等的挥发性物质。      
    标项三     
 标的名称:
  全自动数字密度仪     
 预算金额(元):
  109000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密度作为物质的一个基本性质,是化学检测、科研分析的有效工具,因此密度计在化学、食品分析、医药研究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全自动数字密度计使用简单,检测结果准确,应用范围更广。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设备agilent新加坡
1.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设备sciex新加坡
1.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设备thermofisher美国
2.气相色谱仪岛津日本
2.气相色谱仪赛默飞美国
2.气相色谱仪铂金埃尔默美国
3.全自动数字密度仪鲁道夫美国
3.全自动数字密度仪克吕士德国
3.全自动数字密度仪京都电子日本

 

七、  申请理由: 1.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设备:进口设备在≥40000(FWHM),测试条件:监测离子m/z 956,≥90张谱图/秒;质量准确度<0.5ppm;扫描速率100 张Spectrum/秒;谱内动态范围10e5;质量数范围:5~40KDa;具有高分辨的二级定量能力(可以给出离子对比率的信息);数据转换速率:40GHz等方面涉及多项技术专利,目前无国产同类设备,具有国产设备不可替代性。
2.气相色谱仪:进口设备在电子流量控制、检测器灵敏度、分析重现性等方面均优于国产仪器,顶空进样系统的控温精度、结果稳定性等方面也优于国产仪器,同时故障率低,能最大程度的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对后期提高检测任务的效率和稳定性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3.全自动数字密度仪:进口设备具有彩色液晶显示触摸屏,便于操作;能通过视频观察样品的进样状态,直观的感受整个检测过程;同时主机内置控温装置,温度控制精度0.01℃,检测结果准确,重复性高,具有丰富的软件功能,优于国产设备,能满足日常检测的不同需求,因此进口的数字密度计能更好的服务于采购人的后期检测工作。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沈佳音高工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杨凤华高工湖州市疾控中心
潘晓艺高工浙江省流水水产研究所
陆剑芬高工湖州国瑞会计师事务所
朱晓峰工程师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1.高分辨液质联用系统设备:目前无国产同类设备,国产设备不可替代,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2.气相色谱仪:国内同类产品在升温程序阶数、检测器灵敏度、惰性化处理、质量和使用的稳定性,多功能性上尚达不到实际工作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3.进口密度计在恒温调节装置、粘度修正功能、温度补偿功能等方面性能优于同类国产产品,能满足日常检测的不同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 陈敏    

联系电话:0572-2750803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蜀山路189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086    

传真:  /  

地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附件信息:

  • 进口论证.pdf

    36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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