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重庆联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机构 |
选聘主体 | 重庆联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资产总额(1.015513915E7元) |
债务人情况 | 一、公司基本情况 联创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7717929660,法定代表人况国均,住所地为重庆市万盛区关坝镇兴隆村。联创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经营,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创公司注册资本17,433万元,登记机关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股东为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1.02%)、重庆万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94%)、国家能源集团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持股9.04%)。 二、资产情况 重庆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五联审字第(2023)第238号]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庆联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10,155,139.15元(货币资金为234.07元)、负债合计2,108,870,956.44元,所有者权益为-2,098,715,817.29元。 另,根据联创公司提供的资料,联创公司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车辆、机器设备、应收账款及货币资金等,其中土地面积为355,332.15平方米;房屋面积为30,633.83平方米;机动车为1辆;应收账款806,000元,固定资产及货币资金等资产以实际情况为准。 以上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数据,具体资产情况以最终确定的评估范围为准。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3)渝05破293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对联创公司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对清算价值发表独立评估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联创公司全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18日的清算价值参考,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其中被设立优先权财产应单独评估并列明; 2.本次评估范围为管理人掌握的联创公司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既包括破产受理时属于联创公司的财产,也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联创公司取得的财产; 3.按照管理人要求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配合管理人与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清理; 4.就评估工作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 5.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6.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要求完成的与破产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 2.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3.中介机构已入选重庆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库; 4.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无行业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5.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在破产案件中担任评估机构的相关业务经验,熟悉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6.投标机构及派出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情形。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评估项目陈述书(原件)。应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参与大型企业清算或重整工作的业绩及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2.评估项目报价书(原件)。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取费用的预算及支付方式,费用预算中人工费用、差旅费用、其他费用等应分别列明; 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承诺书(原件)。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邀请函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同意并接受本选聘文件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④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⑤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涉及的评估费、差旅费等所有评估相关费用;⑥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和骑缝章。 二、投标方式 1.参选机构应于2023年12月22日17:00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报名并按照本选聘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凌律师,联系电话:15213454120。 三、评选规则和程序 (一)评选规则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下列评分标准对参选机构进行线上评选。 在参与投标的中介机构中,选择报价最低的机构。 本次评选委员会享有对上述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一家中选评估机构、一家备选评估机构。 四、违约责任 1.评估机构应当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每逾期一日,扣除评估费500元;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同时,评估机构应当退还已支付评估费用(如有),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2.评估机构及工作人员如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相应后果的,管理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 (2)评估程序违法; (3)评估意见的依据不足; (4)拒不提供报告或者故意拖延提交报告时间; (5)提供虚假报告; (6)出具失实报告; (7)违反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其他情形。 3.评估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联创公司、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服务时限说明 | 1.评估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2.联创公司《评估报告》须在2024年1月8日前出具初稿,并在初稿出具后4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
服务金额 | ¥10.0元至¥500000.0元 |
金额说明 | 服务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评估费、差旅费等所有评估相关费用。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3-12-22 17: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15213454120)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重庆联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机构选聘文件.pdf 联创煤业 裁定书.pdf 联创煤业 决定书.pdf |
2023-12-15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