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639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20-8310678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