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安三分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Ⅱ标段)项目低压电气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类型: 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ZBRW-2023-000571
需求单位: 广西建工二安->二安三分公司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二安
项目名称: 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Ⅱ标段)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梁红胜
联系电话: 18589968612
联系邮箱: 254871061@qq.com
截止时间:
变更时间:
附件:
正文内容
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Ⅱ标段)项目低压电气安装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合同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Ⅱ标段)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工程造价:约214.5万元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0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02月9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1、施工内容:低压电气施工内容
1.1组件出厂公母接头的光伏线用铜线绑扎固定在组件边框上方孔,清除出厂时贴公母线透明胶带或塑料条。
1.2逆变器及其支架安装、逆变器防雨盖安装,逆变器接地并与接地网系连接。
1.3逆变器380V交流电缆沟开挖、过路埋管、回填,及其桥架和跨接地的安装,电缆敷设至并与箱变低压柜连接、电缆头压接、电缆牌挂装、防火泥封堵、刷防火漆。
1.4光伏电缆桥架安装、组串光伏电缆敷设至逆变器处、MC4接线头压接、电缆牌挂装、防火泥封堵、刷防火漆。
1.5组件阵列、方阵等防雷接地系统的安装,组件方阵两端的接地线与立柱(支架)的连接。
1.6组串编号和“防火封堵处”喷涂。
1.7材料设备接收、保管和剩余材料整理归堆好、现场杂物、垃圾清理干净。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等:
1、付款方式
1.1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2进度款:每月25日前,乙方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报至甲方审批,甲方审核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当期审核确认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工程施工内容、双方确认具备并网条件并完成结算手续后25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下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30天内无息支付。
1.3本分包工程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缴纳,乙方每次收款前按本次应收款额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将R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税务资料一并交给甲方财务部,如乙方提供的票据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甲方有权拒付任何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4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突破原预算费用时,由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如补充预算、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等),并协助甲方及时取得发包人(建设单位)的认可,作为增拨工程款的依据。
2、结算方式:
2.1工程结算单价按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有关单价条款规定执行,结算工程量以甲方与乙方共同审定数为准。结算总价不能超过建设单位审定价。若结算总价超过建设单位审定价,以建设单位审定价为准,乙方已超额收取工程款的,须于5个工作日内将超额收取的工程款退回。
2.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整理好有关质量技术及质保资料交甲方备案并配合甲方做好交工的相关手续。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分包工程款。
2.3乙方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提出结算,报送甲方,由甲方统一在工程竣工后提交发包人(建设单位)审定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视同放弃结算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与发包人(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其结果乙方必须认可。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韦桥宝
电 话: 13657807117
邮 箱: 522881022@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监督电话:17736651192
招标编号: ZBRW-2023-000571
需求单位: 广西建工二安->二安三分公司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二安
项目名称: 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Ⅱ标段)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梁红胜
联系电话: 18589968612
联系邮箱: 254871061@qq.com
截止时间:
变更时间:
附件:
正文内容
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Ⅱ标段)项目低压电气安装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合同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Ⅱ标段)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工程造价:约214.5万元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0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02月9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1、施工内容:低压电气施工内容
1.1组件出厂公母接头的光伏线用铜线绑扎固定在组件边框上方孔,清除出厂时贴公母线透明胶带或塑料条。
1.2逆变器及其支架安装、逆变器防雨盖安装,逆变器接地并与接地网系连接。
1.3逆变器380V交流电缆沟开挖、过路埋管、回填,及其桥架和跨接地的安装,电缆敷设至并与箱变低压柜连接、电缆头压接、电缆牌挂装、防火泥封堵、刷防火漆。
1.4光伏电缆桥架安装、组串光伏电缆敷设至逆变器处、MC4接线头压接、电缆牌挂装、防火泥封堵、刷防火漆。
1.5组件阵列、方阵等防雷接地系统的安装,组件方阵两端的接地线与立柱(支架)的连接。
1.6组串编号和“防火封堵处”喷涂。
1.7材料设备接收、保管和剩余材料整理归堆好、现场杂物、垃圾清理干净。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等:
1、付款方式
1.1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2进度款:每月25日前,乙方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报至甲方审批,甲方审核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当期审核确认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工程施工内容、双方确认具备并网条件并完成结算手续后25天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下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30天内无息支付。
1.3本分包工程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缴纳,乙方每次收款前按本次应收款额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将R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税务资料一并交给甲方财务部,如乙方提供的票据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甲方有权拒付任何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4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突破原预算费用时,由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如补充预算、重大设计变更签证等),并协助甲方及时取得发包人(建设单位)的认可,作为增拨工程款的依据。
2、结算方式:
2.1工程结算单价按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有关单价条款规定执行,结算工程量以甲方与乙方共同审定数为准。结算总价不能超过建设单位审定价。若结算总价超过建设单位审定价,以建设单位审定价为准,乙方已超额收取工程款的,须于5个工作日内将超额收取的工程款退回。
2.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整理好有关质量技术及质保资料交甲方备案并配合甲方做好交工的相关手续。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分包工程款。
2.3乙方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提出结算,报送甲方,由甲方统一在工程竣工后提交发包人(建设单位)审定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视同放弃结算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与发包人(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其结果乙方必须认可。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韦桥宝
电 话: 13657807117
邮 箱: 522881022@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监督电话:1773665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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