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里哈乡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1308002021007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树国0314-7515093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鼎亿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经理0314-7523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4
公告正文

哈里哈乡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1-09-01 08:00:00信息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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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已结束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075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9-07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09-13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9-24 09:30:00
开标时间: 2021-09-24 09:30:00
正式公告

哈里哈乡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里哈乡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围政复【202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名称:哈里哈乡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资金来源: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建设地点:围场县哈里哈乡三义号村;
建设内容:建设原料发酵堆放场400平方米,装袋车间360平方米,灭菌及接种车间500平方米,前期恒温恒湿培养车间925平方米,后培养1400平方米和400平方米各一间,厂区硬化1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2021年9月-10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电汇应该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有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70000.00元)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县支行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688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招标公告中查看或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本项目账号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开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备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本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投标系统,进入界面,点击【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函】菜单,进入提交投标保函界面对所投包件进行保函扫描件的编辑,编辑完成后点击【提交】,否则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3)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缴款回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2、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网上质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7时00分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7时00分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1 08:00至2021-09-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2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鼎亿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围场镇
邮编:

068450

邮编: 068450
联系人:

王树国

联系人: 韩经理
电话:

0314-7515093

电话: 0314-7523888
传真:

0314-7515093

传真: 0314-752388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ddyh7523888@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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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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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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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G1013082800077440A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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