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市崮河及其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发改项审〔2024〕47号、项目代码:2403-371100-04-01-22748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日照市崮河及其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项目计划进行河道基底修复、植物种植平台构建、岸坡植物缓冲带、水生植物种植、应急处理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包括日照市崮河流域香店河、营子河、郭家湖子河、沙墩河及张家河、崮河干流部分河段,其中:香店河段:山东路-海曲路(约1.17 km);营子河段:山东路-海曲路(约1.55 km);郭家湖子河段:和阳南路-秦皇岛路(约1.10 km);沙墩河段:重庆路-天津路(约1.61 km);张家河段:海曲路-天津路(约5.78 km);崮河干流河段:天津路-上海路(约0.52 km)。 2.2建设地点:日照市崮河流域香店河、营子河、郭家湖子河、沙墩河及张家河、崮河干流部分河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运行养护等,涵盖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内容。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里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防洪评价、水保、图纸审查以及相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工程施工及调试、竣工验收保修等。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8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5445.2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其他在施项目上未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现场一律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及光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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