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超低排清洁运输车辆排放阶段判定服务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swzxfgzhd2401039866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效成67367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超低排清洁运输车辆排放阶段判定服务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超低排清洁运输车辆排放阶段判定服务分包AGSWZXFGZHD24010398669招标人为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商务中心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超低排清洁运输车辆排放阶段判定服务分包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2、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并投标企业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3、中标方不允许转包、分包、或由非中标方的第三方提供服务,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3日13时30分2024年01月11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1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商务中心采购中心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59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杨峰

联系人:

韩效成

电话:

13898039667

电话:

6736775

 

 

 

20240103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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