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商业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887.4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600m02uj00026001
预算金额887.46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总1395138888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洁0513-87565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4
公告正文
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商业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600M02UJ00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商业楼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约887.46万元,招标人为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工程地下一层,地上5层;框架结构;一层层高4.9米,二层以上 层高3.6米;地下室及管井为砼楼面;卫生间、垃圾收集间地面为地砖带防水地 面,其他楼面为地砖楼面;外墙真石漆;卫生间、垃圾收集间为瓷砖墙面,墙 体墙面为乳胶漆;屋面为非上人屋面;卫生间垃圾收集间为铝板吊顶,其他为 涂料墙面。具体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现场实 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等详见图纸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商业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商业楼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 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 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 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O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 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 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 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 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 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1月24日, 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1月2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 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 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 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 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 布名单为准。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有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8日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4日 09时29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将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到邮箱28530 6652@qq.com, 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 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招标文件 购买凭证(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理机构指定银行账 户,收款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3200 1647 2360 5251 7630,开户行: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行号:105306200016。银行电汇、网银汇 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特别提醒:自 行与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吴窑镇鲁班路8号 联系人:沈总 电 话:13951388881 电子邮件:2853066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 杨洁 电 话: 0513-87565088 电子邮件: 2853066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C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商业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商业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商业楼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地下一层,地上5层;框架结构;一层层高4.9米, 二层以上层高3.6米;地下室及管井为砼楼面;卫生间、垃圾收集间地面为地砖 带防水地面,其他楼面为地砖楼面;外墙真石漆;卫生间、垃圾收集间为瓷砖 墙面,墙体墙面为乳胶漆;屋面为非上人屋面;卫生间垃圾收集间为铝板吊顶 其他为涂料墙面。具体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 y 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等详见图纸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约887.46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商业楼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 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 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 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 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 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 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 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 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入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 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 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 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 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 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1月24 \W\ 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1月2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 日 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 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 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 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有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 2025年1月24日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将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 到邮箱285306652@qq.com,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项目负责 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招标文件 购买凭证(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理机构指定银行账 户,收款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3200 1647 2360 5251 7630,开户行: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行号:105306200016。银行电汇、网银汇 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特别提醒:自行与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时 30 分。 5.2开标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 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鲁班路8号 联系人:沈总 电 话:1395138888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杨洁 电 话:18068959759 2025年1月8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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