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招标人 |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 |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自行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建设地点 |
滁州经开区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 |
建设规模 |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估算价 |
约75.3万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范围 |
具体包括清表、项目部门楼、围挡及项目部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项目类别 |
建筑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工程竣工半年(含)以上经多次催促未完成竣工结算的; ②因合同纠纷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出现群访处理不及时的; ③质量缺陷较多,多次催促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 ④施工现场不服从调度或工程进度超过合同工期或未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 ⑤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造成不能归档的; ⑥不配合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 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企业如参与投标,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其中①~⑦情形的,以经开区开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具体企业名单为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2年12月12 日17时00分后至2022年12月14 日15时00分。 |
获取方式 |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下载。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12月12 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15时 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一份PDF格式投标文件,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2年12月14 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915489782@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标题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项目内容(例如:**项目、**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或解密信息等),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如若发送材料无法识别或无法判断哪家单位的,均视为放弃投标)。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单位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915489782@qq.com (指定电子邮箱)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或无法判断哪家单位的,均视为放弃投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各投标人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相关部门见证下,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投标文件。 6、中标公示将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2022年 12月14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辅三楼会议室【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勇 |
招标人电话 |
13955019731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许锋、李少波 |
代理机构电话 |
0551-63799329、17714357256 |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招标人 |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 |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自行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建设地点 | 滁州经开区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 |
建设规模 |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估算价 | 约75.3万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范围 | 具体包括清表、项目部门楼、围挡及项目部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项目类别 | 建筑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①工程竣工半年(含)以上经多次催促未完成竣工结算的;②因合同纠纷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出现群访处理不及时的;③质量缺陷较多,多次催促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④施工现场不服从调度或工程进度超过合同工期或未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⑤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造成不能归档的;⑥不配合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企业如参与投标,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其中①~⑦情形的,以经开区开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具体企业名单为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2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后至 2022 年 12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
获取方式 |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下载。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 年12月 12 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15 时 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一份PDF格式投标文件,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2年12月14 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915489782@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标题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项目内容(例如:**项目、**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或解密信息等),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如若发送材料无法识别或无法判断哪家单位的,均视为放弃投标)。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单位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915489782@qq.com (指定电子邮箱)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或无法判断哪家单位的,均视为放弃投标。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4、各投标人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相关部门见证下,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投标文件。6、中标公示将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2022年 12月14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辅三楼会议室【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勇 |
招标人电话 | 139 5501 9731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许锋、李少波 |
代理机构电话 | 0551-63799329、17714357256 |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1.1.5 | 建设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不高于30个日历天。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自开工之日起算。 |
1.3.3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详见招标公告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允许分包的,其分包合同须报建设单位备案。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
2.2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12月13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915489782@qq.com。招标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
2.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12月13 日17时后,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予以公告。 |
3.2.1 | 增值税税金 | (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它: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清单控制价。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17时前。发布媒介: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投标单位须认真研究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最高限价,并仔细踏勘现场,若对清单和最高限价有异议,应在答疑时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对投标单位提出的异议认真复核修正。答疑结束后,除招标单位发布的清单单位错误,其余情况在工程结算时单价一律不予调整。清单的工程量错误或缺漏项,按实调整,但预估实际发生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15%或漏项时,中标人(承包人)应在施工前提出,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履行相关变更程序,否则,不予认可。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3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4.4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无 |
3.5.1 |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 | (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 无 ; (2)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无 。 |
3.5.8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邮箱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电子邮箱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4.3.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安排: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 12月14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1、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2年12月1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发送至915489782@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谈判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915489782@qq.com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邮箱)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2 名,并标明排序。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
7.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 |
7.6 | 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 | R纸质 □数据电文 |
7.7 |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 1日 |
7.8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无条件担保) 金 额:中标合同金额×2% 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另行通知账号:另行通知缴纳时限: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缴纳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 3、须有保函编号 4、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5、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规范填写 注:履约保函格式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 号)执行。 |
7.9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日内,应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商讨书面合同签订事宜。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 | ||
10.1.1 | 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2000元;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收取;代理服务费主体: 中标单位 。 |
10.1.2 | 专家评审劳务费 | 费用或支付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支付主体:中标单位 |
10.2 相关要求 | ||
10.2.1 | 获取与查看通知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 |
10.3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4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
10.5 | 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编制特别说明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材料、设备价格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市场实际价格综合考虑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补疑,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理性报价。 |
10.6 | 其它重要说明 | 1、中标后,中标单位不得变更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必须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本次招标中的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现场勘察后进行投标,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必须向项目单位进行确认,按照项目单位要求进行施工。4、中标单位投标前需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实际现场勘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场地清理主要包含施工范围内需拆除、清理、弃置的所有工程(含地表植物、附着物、清表土、淤泥质土及腐殖土、路面、拆除后的房屋砼地坪及基础,因拆迁引起地上、地下的或沿线外弃的建筑垃圾、其他生活垃圾、基础、建构筑物、化粪池、水井、自然坑洞、垃圾池、道路、伐树挖树根,树穴处理,填前压实等所有内容)作为一项场地清理工程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中标单位需现场勘察情况充分考虑需要清除的工作内容,自行报价,成交后不再签证调整。清表及清淤内容包含清除表层耕植土淤泥质土方至三类土并外运及清表清淤后用三类素土回填至测绘报告要求的素土回填前地面高程。余方弃置不允许堆弃在地块范围内。清表标准:清表、清淤等至三类土,中标单位需现场勘察情况充分考虑需要清除的工作深度,自行报价,结算审计不予调整。5、土方调配方案:挖填土方场内平衡(不论远近运距均按1km考虑),余方外运部分、挖淤泥按5km运距自行弃置。6、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每个项目已包括涉及与该细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中标单位应将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技术规范一起对照阅读,结算时不得以描述不清等理由要求调价。7、场地1km内平衡不需外运,中标单位需现场勘察情况充分考虑需要的工作内容,自行报价,中标后不再签证调整。具体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场内挖方按场内倒运回填考虑,如果现场挖方全部或部分不能作为回填方,则中标人必须把该部分土方运至场外并挖运相应方量土方回填,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上述可能出现的情况,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9、清单描述不明确的,以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图集和招标文件要求为准。10、投标单位报价,应根据清单描述进行报价,结算时不得以清单描述不清等理由要求调价。11、本地块涉及的苗木由中标单位负责清除,其价格均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在控制价中不在单列。12、土源如为项目单位提供(运至施工现场任意一处),均按场内平衡土方计算(不论远近运距均按 1km 考虑)。13、沟渠及河塘排水费工程量包干,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多少,均不做调整。14、土源费含在总价中,招标人不在清单中单列此项费用,中标单位在报价让利时,应考虑该项费用。15、本工程涉及到的机械进退场费(挖掘机、推土机及压路机)按项计入,包干使用,施工时不论发生多少均不做调整。16、每个地块具体的工程量计量依据为招标人委托的测绘院测绘方量为准,其测绘院出具的测绘报告将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测绘费由招标人支付。竣工验收场地高程需达到要求的±30cm以内。17、清表标准:清表、清淤等至三类土,中标单位需现场勘察情况充分考虑需要清除的工作深度,自行报价,结算审计不予调整。18、所有与取土场、弃土场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各潜在中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自主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19、工程施工道路(含进场道路)、施工围栏、施工围堰、三通一平、临时设施、高压防护、污水压力管线及窨井保护、提升等,由中标单位在报价时考虑到土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相应工程量。20、土方开挖及回填过程中遇到的地表水、地下水、暗塘开挖等的处置费及地上地下管线、构筑物、文物、古迹古树的迁移保护等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费用,由中标单位在报价时考虑到土方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21、场区内挖方工程量按三类素填土可利用工程量计算,中标单位自行勘查现场后,充分考虑报价。如现场施工时发现该部分土质与清单不符时,该部分工程量与单价不做任何调整,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该部分工程量不能利用而调整量与价。22、土方不考虑虚方压实方体积换算,其外运、内倒、内运及压实均按自然方考虑,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到土方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23、报价包括取土场、弃土场、平整场地的杂物、树木、树根、拆坟、青苗清杂等一切可能涉及到的内容,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与否均不做调整。24、所有土方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抛洒滴漏”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在 1 小时内清扫完毕。每个地块须配备一辆洒水车, 一辆雾炮车,出入口配备2名清扫人员,违反按照1000元一次处罚。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三年内在开发区管委会及所有下属国有企业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5、压实系数必须经项目单位及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若检测不合格,不予验收。26、本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被取消,施工单位需无条件清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项目单位索赔。2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计不良信息记录。28、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办理签证、请款等手续的,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办理。29、中标单位报价应慎重、理性,如恶意低价竞争并成交,导致施工合同无法履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所有投入不予结算,价款不予支付,并限制其三年内在开发区管委会及所有下属国有企业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
10.7 | 工程管理相关要求 | 1、施工过程中,除临时办公、管理用房(施工进场前发包人有权制定其具体位置)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住施工现场,建造师组织、管理及清理出场措施;2、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针对环保、禁噪、防尘、防护等措施,必须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3、所有专业承包工程,若总承包单位无此项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发包人认可,才能进行专业分包;4、施工场地及周边场地、道路、绿化、管线、围墙等,若被施工方损坏,施工方必须无偿按照原貌恢复。下达通知后3日内没有原貌恢复的,相关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5、承包人自行勘察施工现场情况,因承包人未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扬尘污染、人员不在岗履职等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将给予违约处理;如承包人拒不缴纳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7、现场水电接引费用:现场水电接引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此部分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8、安全文明管理: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安徽省、滁州市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守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经检查,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由发包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处承包人10000元/项/次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宿舍安全、卫生工作。9、本项目禁止以任何理由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处以承包人10万元违约金,并禁止被选取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经开区管委会及下属所有公司三年内任何公共资源项目交易资格。10、被经开区限制选取的企业不得参与选取,被限制选取的企业名单以项目单位开标现场递交至评审委员会的名单为准。 |
10.8 | 工程进度管理 | (一)工程有下列原因影响合同工期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可顺延合同工期:1、土地和房屋征收进度不符合施工要求,涉铁路、涉部队、涉供电等影响施工;2、因地震、洪涝灾害、突发重大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施工;3、因规划设计调整或重大变更,对工期造成影响的;4、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的。承包人未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工期不予顺延。(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含关键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月工程量未完成的当期不得请款,当月未完成的工程量纳入下月一并完成,完不成的仍不予请款,依次类推。连续两个月工程量未完成的立即限制该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经开区所有项目的投标。(三)对严重拖延工期,经发包人多次督促,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招标人可终止施工合同,同时处以合同金额×2%×5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另选施工队伍,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
10.9 | 工程质量管理 | 1、承包人被发包人项目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第三方巡查等检查出未按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施工,存在质量隐患的,必须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2、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处理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支付。 |
10.10 | 安全文明管理 | 1、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安徽省、滁州市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守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经检查,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由项目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处承包人10000元/项/次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结束,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宿舍安全、卫生工作。2、执行《关于印发《滁州市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标准》的通知》(建质【2022】34号文) |
10.11 | 扬尘管理 | 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滁州市城市扬尘管理办法》和《滁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或经检查达不到规定和要求,被相关部门批评、曝光、通报的,处罚承包人100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监理人3000元/次的违约金。 |
10.12 | 农民工工资支付 | 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滁人社发【2019】21号,其中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和开设。若为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缴存和开设专户。 |
10.13 | 竣工验收、竣工结算 | 1、承包人须于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上报,特殊情况,经发包人批准的可以延长。在发包人下达书面通知后承包人拒不配合的,发包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款委托跟踪审计单位办理结算。2、根据《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审减率超过10%的工程项目,超过部分应支付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费率为核减金额的4%,项目结算付款单位根据审计结果从工程待结价款中扣除。 |
10.14 | 相关政策要求 |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 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滁人社发【2019】21号,其中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和开设。若为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缴存和开设专户。2、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4、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
条款号 | 审查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审查资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项目经理(建造师)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检验电子标书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要求。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商务文件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章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 |
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设备暂估价 | 与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一致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响应报价评审 | 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也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工程成本评 审 |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委员会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工程成本评 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低于同一工程有效响应报价平均值10%以上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工程成本评 审 | 报价内容完整性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报价清单缺漏,缺漏项总额(多算或多报总额不得抵消缺漏项目总额)累计占同一工程有效响应总报价平均值5%以上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工程成本评 审 | 人工工日单价 | 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工程成本评 审 | 需评审材料数量 | 需评审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低于最高限价相应材料数量的5%以上,且低于同一工程有效响应报价相应材料消耗量平均值的3%以上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工程成本评 审 | 施工机具使用费 | 施工机具使用费低于同一工程有效响应报价施工机具使用费平均值的10%以上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工程成本评 审 | 管理费和利润费率 | 管理费、利润响应费率低于0%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无效报价 | 暂估价材料、设备 | 材料、设备暂估价未按要求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无效报价 | 不可竞争项目费费率 | 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无效报价 | 税率 | 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建筑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安装工程 | 市政工程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 | 仿古建筑工程 | |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建筑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安装工程 | 市政工程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 | 仿古建筑工程 |
环境保护费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3.28 | 2.60 | 1.78 | 3.57 | 2.46 | 1.57 | 1.75 | 2.07 |
文明施工费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5.12 | 4.50 | 6.10 | 7.33 | 9.24 | 6.30 | 3.05 | 4.67 |
安全施工费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4.13 | 3.10 | 4.22 | 5.28 | 4.30 | 3.23 | 2.16 | 2.27 |
临时设施费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8.10 | 5.80 | 4.60 | 7.99 | 8.10 | 4.60 | 3.20 | 3.98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建造师)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
3 | 联系人 | |
4 | 联系电话 | |
5 | 加密投标文件密码 | |
6 | 声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投标单位解密信息》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915489782@qq.com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 |
我单位对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 人: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刘勇联系电话:13955019731 (盖章) 2022年12月12日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许锋联系电话:17714357256 (盖章) 2022 年12月12日 |
D.2 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2 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2 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2 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2 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2 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2 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其中:(元) | 其中:(元)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1 |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753038.81 | 55652.56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753038.81 | 55652.56 |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D.3 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3 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3 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3 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3 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3 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D.3 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序号 | 序号 | 汇总内容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1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623497.18 | ||
2 | 2 | 措施项目费 | 措施项目费 | 9711.55 | ||
2.1 | 2.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1348.83 | ||
2.2 | 2.2 | 二次搬运费 | 二次搬运费 | 2697.65 | ||
2.3 | 2.3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2158.12 | ||
2.4 | 2.4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269.77 | ||
2.5 | 2.5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2697.65 | ||
2.6 | 2.6 |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 |||
2.7 | 2.7 | 临时保护设施费 | 临时保护设施费 | 539.53 | ||
2.8 | 2.8 | 赶工措施费 | 赶工措施费 | |||
3 | 3 | 不可竞争费 | 不可竞争费 | 55652.56 | ||
3.1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55652.56 | ||
3.2 | 3.2 | 环境保护税 | 环境保护税 | |||
4 | 4 | 其他项目 | 其他项目 | 2000.00 | ||
4.1 | 4.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2000.00 | ||
4.2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4.3 | 计日工 | 计日工 | |||
4.4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5 | 税金 | 税金 | 62177.52 | ||
工程造价=1+2+3+4+5 | 工程造价=1+2+3+4+5 | 工程造价=1+2+3+4+5 | 工程造价=1+2+3+4+5 | 753038.81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 暂估价 |
1 | 010101002001 | 010101002001 | 挖一般土方(装车) | 1、土壤类别:清表,不分类别,综合考虑 2、工作内容: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地块清表30cm | m3 | m3 | 15380.000 | 2.71 | 41679.80 | 3691.20 | 3691.20 | 25530.80 | |
1 | 010101002001 | 010101002001 | 挖一般土方(装车) | 1、土壤类别:清表,不分类别,综合考虑 2、工作内容: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地块清表30cm | m3 | m3 | 15380.000 | 2.71 | 41679.80 | 3691.20 | 3691.20 | 25530.80 | |
2 | 010103002001 | 010103002001 | 机械运土方 | 1、运距:清表土外运,运距按照7km考虑,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结算运距不调整 | m3 | m3 | 15380.000 | 22.36 | 343896.80 | 4306.40 | 4306.40 | 236236.80 | |
3 | 011705001001 | 0117050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1、机械设备名称: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台次 | 台次 | 1.000 | 6420.58 | 6420.58 | 1680.00 | 1680.00 | 2975.02 | |
4 | WB041101013001 | WB041101013001 | 项目部门楼 | 1、名称:项目部门楼(徽派) 2、工作内容:根据现场,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 座 | 座 | 1.000 | 8000.00 | 8000.00 | ||||
5 | WB041101013002 | WB041101013002 | 零星机械费 | 1、工作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区域的卫片整改、场地平整、垃圾清运产生的机械费用等 | 台班 | 台班 | 50.000 | 1350.00 | 67500.00 | ||||
6 | WB041101013003 | WB041101013003 | 徽派围挡(工程量暂定) | 1、材料品种:徽派围挡 2、支撑类型:围挡顶部徽派,彩钢瓦围挡外加绿篱,含文明创建广告标语等 3、围栏高度:按照3m高度编制具体施工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4、工程量暂定,结算按实调整 | m2 | m2 | 1200.000 | 130.00 | 156000.00 | ||||
6 | WB041101013003 | WB041101013003 | 徽派围挡(工程量暂定) | 1、材料品种:徽派围挡 2、支撑类型:围挡顶部徽派,彩钢瓦围挡外加绿篱,含文明创建广告标语等 3、围栏高度:按照3m高度编制具体施工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4、工程量暂定,结算按实调整 | m2 | m2 | 1200.000 | 130.00 | 156000.00 | ||||
6 | WB041101013003 | WB041101013003 | 徽派围挡(工程量暂定) | 1、材料品种:徽派围挡 2、支撑类型:围挡顶部徽派,彩钢瓦围挡外加绿篱,含文明创建广告标语等 3、围栏高度:按照3m高度编制具体施工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4、工程量暂定,结算按实调整 | m2 | m2 | 1200.000 | 130.00 | 156000.00 |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序号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费率(%) | 金额(元) |
1 | 1 | JC-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269765.20 | 0.500 | 0.500 | 1348.83 |
2 | 2 | JC-02 | 二次搬运费 | 二次搬运费 | 269765.20 | 1.000 | 1.000 | 2697.65 |
3 | 3 | JC-03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269765.20 | 0.800 | 0.800 | 2158.12 |
4 | 4 | JC-04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269765.20 | 0.100 | 0.100 | 269.77 |
5 | 5 | JC-05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269765.20 | 1.000 | 1.000 | 2697.65 |
6 | 6 | JC-06 |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 269765.20 | |||
7 | 7 | JC-07 | 临时保护设施费 | 临时保护设施费 | 269765.20 | 0.200 | 0.200 | 539.53 |
8 | 8 | JC-08 | 赶工措施费 | 赶工措施费 | 269765.20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9711.55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序号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费率(%) | 费率(%) | 金额(元) |
1 | 1 | JF-01 | 环境保护费 | 环境保护费 | 269765.20 | 3.280 | 3.280 | 8848.30 |
2 | 2 | JF-02 | 文明施工费 | 文明施工费 | 269765.20 | 5.120 | 5.120 | 13811.98 |
3 | 3 | JF-03 | 安全施工费 | 安全施工费 | 269765.20 | 4.130 | 4.130 | 11141.30 |
4 | 4 | JF-04 | 临时设施费 | 临时设施费 | 269765.20 | 8.100 | 8.100 | 21850.98 |
5 | 5 | JF-05 | 环境保护税 | 环境保护税 | 0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55652.56 |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1 | 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2000.00 | 2000.00 |
2 | 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3 | 计日工 | 计日工 | ||
4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总承包服务费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2000.00 | 2000.00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1 | 1 | 增值税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 690861.29 | 690861.29 | 9.000 | 62177.52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62177.52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材料汇总表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工程名称:全椒路与花山路东南(滁西三小)地块清表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第1页 共1页 |
材料编号 | 材料编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单位 | 材料用量 | 单价 | 单价 | 合价 | 暂估/甲供 |
0103A03B55CB | 0103A03B55CB | 镀锌铁丝 16号 | kg | kg | 5.000 | 5.32 | 5.32 | 26.60 | |
0233A01B01BW | 0233A01B01BW | 草袋 | m2 | m2 | 6.380 | 2.20 | 2.20 | 14.04 | |
0503A35B01BV | 0503A35B01BV | 枕木 | m3 | m3 | 0.080 | 1230.77 | 1230.77 | 98.46 | |
CL-D00001~1 | CL-D00001~1 | 徽派围挡 | m2 | m2 | 1200.000 | 130.00 | 130.00 | 156000.00 | |
CL-D00002 | CL-D00002 | 项目部门楼 | 座 | 座 | 1.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
CL-D00003 | CL-D00003 | 零星机械费 | 台班 | 台班 | 50.000 | 1350.00 | 1350.00 | 67500.00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23163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