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临床重点专科购置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6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h-cg-202342
预算金额56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嘉鹏186993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临床重点专科购置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CG-20234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临床重点专科购置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625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145000,600000,250000,24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移动C臂X光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台移动C臂X光机(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直肠双平面探头式彩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台直肠双平面探头式彩超(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全自动热脱附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台全自动热脱附仪(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六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台六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呼吸科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呼吸机一台、俯卧位通气床垫12个、呼出气分析仪一台、气管镜下冷冻机一台(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标项呼吸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标项俯卧位通气床垫、呼出气分析仪、气管镜下冷冻机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标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2、3、4:本标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必须提供此声明函。;标项5:本标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90.9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9号
联系方式:0991-791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联系方式:1869932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鹏
电 话:18699328180
附件信息:
1-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临床重点专科购置设备项目(最终).docx
388.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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