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五华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审计的询价公告
金额
6000.00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现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审计单位对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审计,该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对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审计;
(二)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三)预算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四)主要内容:对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审计;
(五)项目概括及分包:本项目共1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服务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服务供应商须提供内容为最近2年内任意1年完整的供应商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服务供应商于2022年成立的,须提供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服务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五)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服务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一天,修改截图将会纳入失信黑名单);
3.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时间: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0-11: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人民中路66号二号楼203室。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wh.gov.cn/)”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38729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7日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现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审计单位对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审计,该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对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审计;
(二)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三)预算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四)主要内容:对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审计;
(五)项目概括及分包:本项目共1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服务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服务供应商须提供内容为最近2年内任意1年完整的供应商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服务供应商于2022年成立的,须提供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服务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五)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服务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截止时间前一天,修改截图将会纳入失信黑名单);
3.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时间: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0-11: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人民中路66号二号楼203室。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wh.gov.cn/)”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38729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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