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朝阳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监理
金额
95.03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130090621160
预算金额95.03元
招标公司辽宁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振磊1504087008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小林0421-2639800
中标公司辽宁城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5.03元
中标联系人张丽娟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421130090621160 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朝阳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名称 | 朝阳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 | ||
项目编号 | 202421130090621160 | ||
标段(包)名称 | 朝阳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民生应急)工程监理 |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30090621160001 | ||
公示开始日期 | 2024 年 09 月 13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 年 09 月 20 日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 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 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 ||
其他公示内容 | |||
监督部门 | 朝阳县市政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丰羽 | 监督部门电话 | 0421-2579516 |
招标人 | 辽宁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邮箱 | 15040870087@139.com |
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 ||
联系人 | 王振磊 | 电话 | 15040870087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邮箱 | 790276575@qq.com |
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 | ||
联系人 | 罗小林 | 电话 | 0421-2639800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总 供货/服务/ 特许经营/工 期(日历天) |
1 | 辽宁城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5.03 | 143000.00 元 | 合格 | 364 |
2 | 朝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 | 92.14 | 143200.00 元 | 合格 | 364 |
3 | 朝阳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89.14 | 130000.00 元 | 合格 | 364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 理(负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责人)姓名 | |||
1 | 辽宁城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丽娟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21004056) |
2 | 朝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巨大伟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21005331) |
3 | 朝阳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白燕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21010275)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辽宁城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 |
2 | 朝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
3 | 朝阳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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