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鸠江区三家城市书房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5cg2023fw1714
预算金额158.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鸠江区三家城市书房运营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15CG2023FW1714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官陡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南楼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茆悦 0553-586428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四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梅凯峻1525533502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 |
| 单位名称 | 华博胜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合肥市高新兴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4楼10层 | |
投标报价 | 1589000元/年 | |
供货期 | 3年(1+1+1模式) | |
主要中标标的 | 名称:鸠江区三家城市书房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十里书苑城市书房、蒹葭书苑城市书房、悦享书吧城市书房三家城市书房进行运营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主要涉及运营团队管理、志愿者服务体系、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日常运营服务、阅读推广活动、品牌建设和推广、运营外包年度考核等几个重要方面,达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公益性、均等性和服务性的要求。 服务时间:3年(1+1+1模式) 服务标准:符合“互联网+图书馆”,采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实现书房服务效能数据化、实时化、可评价,通过打造线上运营平台,实现书房线上、线下O2O一体化运营服务模式。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蜀山区 2022 城市阅读空间-文华斋运营服务项目; 2、肥西县图书馆政府采购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3、禹会区图书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蜀山区 2022 城市阅读空间-湖畔书房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2、禹会区图书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3、滁州市图书馆新馆服务外包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 767 号机电产业园西二路科大国祯大厦二层、四层 | |
投标报价 | 1566000元/年 | |
供货期 | 3年(1+1+1模式) | |
主要中标标的 | 名称:鸠江区三家城市书房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十里书苑城市书房、蒹葭书苑城市书房、悦享书吧城市书房三家城市书房进行运营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主要涉及运营团队管理、志愿者服务体系、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日常运营服务、阅读推广活动、品牌建设和推广、运营外包年度考核等几个重要方面,达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公益性、均等性和服务性的要求。 服务时间:3年(1+1+1模式) 服务标准:符合“互联网+图书馆”,采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实现书房服务效能数据化、实时化、可评价,通过打造线上运营平台,实现书房线上、线下O2O一体化运营服务模式。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安徽省图书馆软件采购及平台运维、培训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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