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洪泽湖北线航道疏浚工程设计项目HZHBXSJ-SJ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臧昊0527-84355062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春花0527-888803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北线航道疏浚工程设计项目HZHBXSJ-SJ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洪泽湖北线航道疏浚工程设计项目HZHBXSJ-SJ标段,工程总投资约8000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 1 个标段,即 HZHBXSJ-SJ 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以及后续施工相关配合服务。
2.3 勘察设计周期: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设计合同后15天内(或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②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者缺一不可;②提供的资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签订时间等,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者缺一不可;②提供的资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签订时间等,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 3 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 3 个月(5月-7月或 6月-8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00至2024年09月19日18:00。
5.2报名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微信报名。
5.3获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
5.4报名联系电话:18994956559(微信同号)
5.5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15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迁市发展大道889号白酒检测中心13楼开标室)。
6.3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北线航道疏浚工程设计项目HZHBXSJ-SJ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洪泽湖北线航道疏浚工程设计项目HZHBXSJ-SJ标段,工程总投资约8000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 1 个标段,即 HZHBXSJ-SJ 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以及后续施工相关配合服务。
2.3 勘察设计周期: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设计合同后15天内(或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②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者缺一不可;②提供的资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签订时间等,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者缺一不可;②提供的资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签订时间等,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 3 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 3 个月(5月-7月或 6月-8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00至2024年09月19日18:00。
5.2报名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微信报名。
5.3获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
5.4报名联系电话:18994956559(微信同号)
5.5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15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迁市发展大道889号白酒检测中心13楼开标室)。
6.3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1号 |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 |
邮政编码: 223800 | 邮政编码: 223800 |
联 系 人: 臧昊 | 联 系 人: 赵春花、刘良琼 |
电 话: 0527-84355062 | 电 话: 0527-8888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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