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8、9号线一期,有轨电车及济南低运量轨道交通高新东区环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齐工0531-59999300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工0531-888162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8、9号线一期,有轨电车及济南低运量轨道交通高新东区环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8、9号线一期,有轨电车及济南低运量轨道交通高新东区环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8、9号线一期,有轨电车及济南低运量轨道交通高新东区环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济南市
3.招标范围: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8、9号线一期,有轨电车及济南低运量轨道交通高新东区环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须同时投报,兼投不兼中,其中:
一标段:济南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二标段: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9号线,有轨电车及济南低运量轨道交通高新东区环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经独立法人单位唯一书面授权的省级或市级分支机构(投标人自身须具有出单权限且可开具保险发票。若为分支机构应提供法人单位的唯一书面授权书,如发生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或两个及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保险期间起始日为准),具有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直接承保业绩(包括独家承保、首席承保和共保,不包括再保业绩),工程项目物质损失部分总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为其法人单位或其法人单位的其他分支机构的承保业绩,须提供保险合同或保单抄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信息填报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ggjnzbb@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1-88816265/18254185351。
1.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投标人自己的营业执照及法人单位的唯一书面授权书;
2.《保险许可证》;
3.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保险合同或保单抄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自拟);
5.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信息填报提交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5号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0531-59999300
2.招标代理单位: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23层2305室
联系人:宋工、高工  联系电话:0531-88816265/18254185351
3.监督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1-59998089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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