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65万千瓦风电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Ⅰ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r23-zb1-zb-135-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华(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薛小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晓娜1369919720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6
公告正文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
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Ⅰ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项目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23>58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 例为 100%,招标人为新华(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 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机 土建及机组安装Ⅰ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1-ZB-135-006。
2.2 项目概况
新疆新华布尔津县 65 万千瓦风电项目初步规划建设一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升压汇集站主变容量暂定为 3×240MVA,配套储能规模 130MW/260MWh,通过一回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南侧 43 台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施工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20kV 线路送出至龙湾 220kV 变电站。本工程计划安装 87 台单机容量 7500kW 的 风力发电机组。
(1)场区南侧(43 台)风机土建及机组安装工程
本标段施工风电场内(43 台风机)主体工程所涉及的场内外道路新(改、扩)建、吊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及箱变基础内接地、塔筒及风力发电 机组和箱变安装等工程,以及本标段承包商营地、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废水处理 系统、电气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环水保监测、植被恢复工 程、设备材料的试验和调试以及招标人需要的其他工程施工等。
(2)本标段设备、材料采购
除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及锚栓笼)、35kV 箱式变压器外,其他用于本 标段项目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风机至 35kV 箱变输电线路以及招标 人指定的用于该风电项目的其他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的
采购、抽检、卸货、运输(含引接车、二次转运)及运输保险、保管和技术服务,设备材料试验和调试等。
(3)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所有大型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配合发包人完成本标段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优配合、危大方案评审、全部专项工程验收(含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验收、消防验收、征地验收、质检验 收等)及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负责发包人已办理征地外的临时征地、与国道、省道平交道口等的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负责施工范围至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含 低压侧)电缆试验、通讯调试等。
(4)工程保险
投标人应以招标人的名义为本标段工程(含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本工 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电力工程建设良好的惯例 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机械损坏险等。
2.5 计划工期: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投产发电 15 台,2024 年 12 月 30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四级及以上承装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
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工程施工总工期约为 7 个月。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试)。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至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 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总 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或 EPC 总承包或 PC 承包业绩。(注:①已完成指工程完工时间在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时间内;②须提供可证明其工 作内容的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发电证明或发包人证 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 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限制其投标权限)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 造师注册证书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具有担任 总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担任总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2)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 格;
3)投标人应至少配备不少于 3 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派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
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一致的”的情形。(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招标全过程 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剔除;平台未自动排查剔除的,按照评标
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5)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时平台记录的信息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16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 项目(XXXX 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下 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 .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 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 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 服电话: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 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 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 nncec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 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 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小博 电 话:15022823322
招 标 人:新华(布尔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布尔津县神湖东路 15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卢晓娜、边伟
电 话:13699197204、010-52209115
邮 箱:chinabrr12@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卢晓娜
联 系 电 话:13699197204
电 子 邮 件:chinabrr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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